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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蒙冤奸殺罪兩獲死緩 多人證其清白仍被當真凶
2017-04-07 14:02:07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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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真相大白:被判無罪當庭釋放

  在此期間,盧榮新並不知道雲南省法官、檢察官和警察們所做的努力。但他隱隱約約地感覺到『可能有希望了』,因為雲南省檢察院一位檢察官來到看守所,提訊了盧榮新,『我告訴他,我講的句句都是實話。』

  2016年8月3日,犯罪嫌疑人洪樹華被傳喚到?臘縣公安局。8月4日,洪樹華作出了有罪供述,但聲稱是與盧榮新共同實施犯罪。工作組審查發現,關於兩人共同犯罪的供述與在案證據存在許多矛盾,於是調整了審訊方案。

  8月5日,是盧榮新記憶非常深刻的一天,他從?臘縣看守所被轉到了西雙版納州看守所。『我想肯定是有眉目了!不然不會把我轉上來。』盧榮新很是興奮,他幾乎每天告訴室友們自己很快就會出去了。

  『大家都相信我的說法。』盧榮新說,也因此,自己不再像以前那麼壓抑。從那一天起,自己就開始調整心態,並為回家做好了心理准備。

  隨後,洪樹華在多次訊問中供述了自己一個人作案的過程。從其供述看,多處隱秘的細節均與現場相符。例如,死者被發現時身體埋在地裡,頭卻露在外面,臉上還蓋著一些龍爪菜葉子,這一細節曾令盧榮新案的承辦法官百思不得其解,以為是某種特殊的宗教儀式。

  洪樹華對此供述說,自己先用石頭擊打死者頭部,接著用自己的褲帶勒死死者,然後掩埋屍體並將鋤頭丟棄在小河裡。但離開現場後,自己想起來褲帶還在被害人脖子上,於是回去拿,結果抽褲帶時將死者頭部帶了出來,慌亂中隨便抓了把葉子蓋住。這些細節,如果不是凶手本人,是不可能知道的。

  此時洪樹華已有悔意,甚至主動提出要與盧榮新見面,當面向其道歉。8月11日,洪樹華對現場進行了指認。經綜合考慮,該案被指定由普洱管轄。

  2017年1月6日,雲南省高院二審宣判:原判認定盧榮新犯故意殺人、強奸罪的事實、證據經查證不實,盧榮新無罪,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當庭釋放。審判長同時向盧榮新釋明可申請國家賠償。

  當天,該案涉及個人隱私不公開開庭審理,記者只旁聽了公開宣判。盧榮新的家人出現在旁聽席上,聽到最終的判決結果時,他們激動地鼓起了掌。盧榮新聽到判決時尚且神情平靜,但走出法院大門的那一刻,他抱著母親大哭起來。而那一刻,天空原本淅淅瀝瀝下著的雨,終於停了。

  1月21日,普洱市中院對洪樹華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因洪樹華作案時不滿18歲,判處其無期徒刑。洪樹華服從判決未上訴。

  仍有信心:看到國家法治不斷進步

  距離真凶被判刑一個月後,記者來到了?臘縣瑤區鄉。4年多以前,那起惡劣的強奸殺人案就發生在這裡的補角寨,而會都村的盧榮新也成了『嫌疑人』被抓走。當時,這兩件事轟動鄉裡,打破了人們平靜的生活。而如今,曾兩次被法院判決死緩的盧榮新,在獲得無罪釋放後,第一件事,仍是回到這個生他養他的鄉村。

  盧榮新家破舊的竹樓在村裡的水泥路和周圍人家的磚瓦房中,顯得特別紮眼。盧榮新就在二樓上接受了記者的采訪。身後,是釋放當天女兒貼的『合家歡樂』的那副大紅對聯。

  4年多,對許多人來說只是短暫的光陰,但盧榮新的人生軌跡卻已悄然改變。『我走以前,村裡還沒有水泥路,大家也沒這麼富裕。現在幾乎家家都買了車,只有我家,還是老樣子。』看著自家簡陋的房屋,盧榮新惋惜自己錯過了這幾年的發展好時機。這場變故也讓盧榮新對多年來一直喜好的杯中物不再留戀,『喝酒太誤事了!』

  盧榮新告訴記者,幾年的牢獄生活讓自己患上了嚴重風濕,現在基本無法下地乾活。『我回來以後,經常睡不著覺。』戴了4年多的腳鐐,那種冰涼沈重的感覺至今還常讓他從夢裡驚醒。

  被抓走後,一些村民曾嘲笑、指責盧榮新及其親友,即使到了現在,村裡甚至還有一種傳言,說盧榮新能回來是『用錢買回來的』。

  『我不怪他們。』盧榮新說,錯不在他們,錯在當初辦案的人。『我想知道他們都是誰?』盧榮新反復強調,這些人應該被問責,應該給自己一個圓滿的說法,『現在社會這麼發達,科學這麼先進,為什麼白白冤枉我這麼多年?』

  雖有怨氣,但盧榮新也有許多想要感謝的人。比如自己的親人,特別是自己的辯護律師楊洪,『他是我的親戚,為我的事情盡心盡力,付出了很多。』

  還有雲南省高院的法官、省檢察院的檢察官和省公安廳的刑警們,尤其是湯寧法官,光到西雙版納看守所就來看過自己好幾次。『這些年就是因為看到國家的法治不斷進步,我纔能一直堅持到現在,最後還了我清白。』

  目前,盧榮新和辯護律師楊洪還在商議提起國家賠償的相關事宜。『我現在勞動也做不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原題為《"兩判死緩"案被雲南省高院直接改判無罪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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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