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嚴厲打擊涉黃涉賭違法犯罪活動,濟南市公安局近日發布《關於嚴厲打擊涉黃涉賭違法活動整治娛樂場所治安秩序的通告》。該通告規定,因賣淫、嫖娼、賭博被行政拘留的,依法通知其家屬;被收容教育的,依法通知其家屬、所在單位和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嚴厲打擊以營利性目的的陪侍行為
自2016年12月起,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掃黃鏟賭』專項整治行動。濟南警方對全市的娛樂場所進行整治,特別是對火車站、汽車站周邊治安混亂區域和小足療、小按摩『一條街』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聯合多部門進行合力清理,取得很好的效果。
為嚴厲打擊涉黃涉賭違法犯罪活動,規范娛樂場所經營秩序,淨化社會治安環境,濟南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了《關於嚴厲打擊涉黃涉賭違法活動整治娛樂場所治安秩序的通告》。
該通告明確指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從事、參與涉黃涉賭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對涉黃涉賭的違法犯罪團伙、人員、場所堅決予以從嚴查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一)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的;(二)賣淫嫖娼、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四)組織播放淫穢錄像,組織或者進行淫穢表演,參與聚眾淫亂活動的;(五)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陪侍的;(六)賭博、為賭博提供條件的;(七)旅館、飲食服務、文化娛樂、出租汽車等行業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涉黃涉賭活動時,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的;(八)幕後組織、操縱娛樂場所涉黃涉賭違法犯罪活動或明知娛樂場所實施涉黃涉賭違法犯罪活動仍投資、提供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