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
實行分類管理
鼓勵業主參與
當前大城市停車服務矛盾的根源,在於供給嚴重不足。據廣東省統計局發布的數據,截至2015年9月,廣州市在冊規范停泊位約66萬個,缺口超過150萬個,汽車與停車位的平均比例約為1?0.3。這個數字遠低於發達國家1?1.3的比例。
實際上,這種供需的矛盾還在擴大。廣州每年新入戶的車輛達12萬輛,這還不包括入穗外地車。廣東省消委會消費指導部副主任陳振熙認為,擴大供給、保障需求是解決停車消費矛盾的根本出路。
而現階段,停車收費價格管理完全放開的條件還不夠成熟。在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朱少波看來,分類管理、逐步放開,是確保停車消費良性發展的較好途徑。『建議政府及有關部門廣泛聽取意見,重新評估停車場收費定價管理新政。例如,對商場、賓館等競爭性相對充分的商業配套停車場,可以采取市場調節價管理;而對需求偏剛性和固化的住宅小區,則可以繼續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朱少波還建議,應通過機制改革推進停車收費服務依法治理,引導小區業主集體參與價格協商,積極促進社會協同共治,規范經營者定價調價行為。『這將是解決矛盾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有力保障。』
位於五羊新城的豐景大廈,由於業委會發揮了關鍵作用,調價進行得順利平靜。小區業委會主任周活寧介紹,2004年換掉了企圖一直漲價的物管之後,業主委員會開始制定停車收費規則。『10多年裡,從最早的每月250元,緩慢提昇到了現在的每月500元。』周活寧說,『200多戶住戶的意見,都征詢了,他們對這種漲幅也表示滿意。由業委會說了算,哪怕定價意見平衡不了,也能召開業主大會,大家投票表決。』
鑒於絕大部分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消費者缺乏參與公共決策的依托和渠道,廣東省消委會建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積極鼓勵、支持社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培養居民自治精神和法治意識,調動居民參與停車服務收費等公共事務決策的積極性。(記者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