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國內  >  地方新聞
搜 索
西安地鐵問題電纜:銷售者違反產品質量法涉嫌犯罪
2017-03-24 13:47:31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奧凱何以中標所有環節亦應嚴查

  奧凱公司能進入西安等地地鐵工程,都是經過投標競標獲得訂單的。那麼,電纜企業僅A股市場就有四十多家,沒上市的更多,奧凱公司作為一家年輕公司,何以中標,其中有沒有灰色交易、權力尋租?

  據公開資料,西安市地鐵辦主任、西安市地鐵公司總經理宋揚說,2013年3月,西安地鐵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確定陝西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為地鐵三號線一期工程安裝裝修項目招標代理公司。2014年8月,地鐵公司委托陝西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對西安地鐵三號線一期工程車站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施工項目進行招標。

  畢竟奧凱公司成立於2012年11月,而西安地鐵三號線開工日期是2012年8月,是否專為地鐵三號線而設?個中原由是什麼?

  『現在只對公司的8人進行了控制,整個招投標過程也應進行核查。』張遠忠說,舉報信早就被查實,有關部門亦被處罰何以現在纔曝光,誰在捂蓋子?

  除此之外,還有無違法者助其成功中標?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王勇教授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依據產品質量法,板子不應該只打在生產銷售商一家。

  他說,生產者銷售者奧凱公司有責,相關的認證機構是否也有責?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出具偽造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出具的檢驗結果或者證明不實,造成損失的,應對其處以責令改正,對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均應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檢驗資格、認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奧凱公司那麼多認證證書,需要認真核查,是否存在不符合要求而出具合格資格的問題。

首頁  上一頁  [1]  [2]  [3]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