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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被起訴 3次司法鑒定車均未檢出人血
2017-03-21 16:07:00 來源:重慶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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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原標題:河北一男子『交通肇事』被起訴三次司法鑒定均未檢出人血)

  3月21日,吳雙的愛人劉君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其丈夫吳雙因一起涉嫌交通肇事案,被河北玉田縣公安局逮捕8個月了,但她堅信丈夫是無辜的。

  當事人吳雙

  『事發當天我就在車上,看到有個人倒在馬路中間,我們的車讓過去了。』劉君稱,為了證明丈夫的清白,她還特地到司法鑒定機構對自家車輛進行了鑒定。『鑒定結果顯示,我家車沒有檢驗出人血成分。』

  載貨20噸貨車的凌晨2點『交通肇事案』

  據劉君介紹,2016年6月12日凌晨2點左右,自己的丈夫吳雙駕駛著自家重型半掛車由東向西行駛在唐通公路上。

  『那天是往天津送貨,車上運鐵質的網扣,大概有20多噸重。』劉君回憶稱當車開到河北玉田縣窩洛沽鎮中學附近時,看見公路中間倒著一個人。『那天我跟車,坐在副駕駛上。發現路上倒個人,是在一次會車之後,當時我還喊要注意點,然後我老公就趕緊減速,並向左打了下方向,把人讓過去了。』

  劉君稱,因為害怕軋到人,夫妻倆還特意將車停在了附近的十字路口,『我和我丈夫拿著手電筒,看車?轆有沒有血跡,確定沒有後,我們就繼續往前走了。』

  劉君解釋為何當時沒有報警的原因是這樣的:當時只顧著趕路,也不懂該怎麼辦,就把報警這件事給遺漏了,『後來隔了一天,我們看到警方有一個協查通報,說倒路中間的人死了,要我們去公安局配合工作,然後我丈夫就去了公安局。』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吳雙到公安局錄了筆錄,將車輛交由警方後,並沒有第一時間被逮捕。

  玉田縣公安局編號為玉公(交)立字【2016】1405號立案決定書顯示,玉田縣公安局於2016年8月25日,對吳雙交通肇事案進行了立案偵查。編號為玉公(交)拘通字【2016】0271號的拘留通知書上載明,立案當天,吳雙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並送到了玉田縣看守所。

  『從最開始拘留三天,到後來延期一個月。』劉君告訴上游新聞記者,2016年9月8日,自己收到了一份《逮捕通知書》。『上面寫著玉田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吳雙執行逮捕。』

  『我當時看到通知就傻了,因為我們還做了相關的司法檢驗,證明我們沒有軋到人,怎麼還是把人抓了呢?』劉君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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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