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法治建設,制度是前提,文化是根基。作為人的精神所在,一個社會的法治文化在最深層的意義上影響著人的行為選擇,決定著法律制度的生命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法治國家的戰略性、基礎性工作,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內容。
文化的滋生源於人們的生活實踐。法治意味著憲法和法律的統一性、權威性、保障性得以充分體現,而法治文化所追求的,正是要讓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法和法治效果滲透於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人們日常的社會生活以法治為規范,形成安全、高效、和諧的面貌。近年來,我國的法治文化建設取得重大成就,越來越多的老百姓更加自覺地運用法律來維護權利、解決問題、表達訴求,領導乾部運用法治思維履職履責的能力得到明顯提昇,但該領域面臨的問題依然較多,如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實效性不足,城鄉、地區之間法治文化建設水平不平衡的現象較為突出,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機制不夠健全,有些地方存在機械地執行、落實法治宣傳教育任務的情況,基層法治文化陣地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針對這些問題,應該在法治實踐中不斷探索新形式新方法,尤其是重視培育基層法治文化,使法治文化更接地氣、深入人心。
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及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無形的風氣、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一個有著14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國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實現人人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是一項長期任務和系統工程。基層是矛盾糾紛的主要發生場地,矛盾能否得到依法有效化解,是人民群眾對法治文化最直接的感知,也是最活躍、最普遍的法治實踐。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矛盾糾紛呈現一些新特征新變化。矛盾糾紛涉及的主體范圍更加廣泛,利益關系更加復雜,爭議內容也更加多樣,既有關於財產權等傳統權利的,也有關於數字權利等新型權益的;矛盾糾紛既出現在現實場域,也發生在網絡空間,並且現實與虛擬交織、跨地域跨領域的矛盾糾紛顯著增多。這給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帶來新的更大挑戰。
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需要主動適應社會矛盾糾紛的新特征新變化,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一方面,需要對基層社會有效賦權、有效賦能,即通過加強司法部門及人民調解組織、服務站點的建設來推動化解矛盾糾紛的力量向基層傾斜,實現關口前移、重心下移、資源下沈,纔能摸清群眾反映問題的癥結,了解群眾的關注點和難點,纔能對癥下藥,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也要在賦權的基礎上提昇資源調配能力和工作能力,握准指揮棒,及時將各類矛盾糾紛預防在源頭、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真正實現對矛盾糾紛有『根』及時『挖』、冒『芽』及時『剪』,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具體的糾紛解決中建立對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權威。
強化基層自治,切實提高治理效能。守法需要自覺,自覺守法要靠各行業、各領域的自我管理來培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在我國,市民公約、鄉規民約等既屬於基層群眾自治規范,也蘊含著基層社會的道德要求,是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的有效抓手。在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的同時,要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各類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使各行業、各領域的從業者在實實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點一滴培養起社會責任意識和法治精神。
打造法治文化陣地,織密基層普法『宣傳網』。精心打造基層普法的堅實陣地,法治文化纔有沈淀和傳播的抓手,纔能真正接地氣、潤人心。《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明確指出:『把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在公共設施建設和公共空間利用時體現法治元素,推動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地方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法治文化陣地是國家憲法法律教育的重要場所,憑借法治文化陣地可以促進公民提昇對憲法法律的認知、認同和尊重,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入腦入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一是突出地域文化,築牢『實體陣地』。依托城區中心廣場、文化公園和社區文化廣場等,著眼精品意識,強調個性需求,將法治文化與各地傳統文化和特色工作有機結合,建設與城鄉建設協調、與生態環境融合的法治文化陣地,培育彰顯文化底蘊的法治文化宣傳載體,將有形的法律條文變成無形的文化熏陶。二是突出普法宣傳,築牢『流動陣地』。整合基層法治力量,充分發揮駐村法律顧問、學法用法示范戶等的引領示范作用。與此同時,根據信息化時代文化傳播的新特點,推進『互聯網+法治文化』,通過普法網站、微信、微博等途徑,開展形式多樣的網上法治宣傳活動,打造覆蓋廣泛的法治文化傳播平臺,增強法治文化建設的影響力和穿透力。(劉子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