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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小安講安全 | 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閱讀並同意』暗藏貓膩
2024-06-19 16:38:02 來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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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現在,我們的生活幾乎離不開手機App。但是,在App給我們提供便利的同時,您是不是還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下載使用某個App時,有時候需要將自己的個人信息授權給它,否則就可能無法使用。授權後,還會發現它經常不斷向您推送信息,有的正是您想了解的內容,而有些卻是讓人『不勝其煩』的廣告信息。這些信息推送背後,其實是通過收集個人信息描繪『用戶畫像』在起作用。用戶畫像是通過數據分析,進一步精准、快速地分析用戶行為習慣、消費習慣等重要信息。如果我們的信息被收集,到底尺度在哪裡?我們是否有權拒絕App的某些信息收集要求呢?

  App強制收集個人信息

  用戶無法撤回授權

  北京的張女士很願意接受新鮮事物,一天在玩手機時發現了一款宣稱『玩梗達人必備網絡流行語』的詞典App,她為了更貼近年輕人生活,就下載了該App。

  下載完成後,張女士發現注冊時,系統會自動默認勾選『已閱讀並同意服務條款和隱私政策』的選項,如果她拒絕,系統就會自動閃退、無法使用。

  張女士注意到,該App《隱私政策》中顯示,一旦注冊完成,App將會自動收集大量她的個人信息。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王娟:它強制收集的用戶信息主要包括了用戶的設備信息。就是手機的品牌,手機的型號,還有地理位置,還有用戶的偏好設置,還有用戶的使用信息,還包括用戶的手機號碼、昵稱、密碼等信息。

  使用一段時間後,張女士對這個App並不滿意,就想停用並刪除自己已授權給它的個人信息,但這時又出現了新的問題。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王娟:她發現這個App可能過度收集了她的個人信息,她想撤回同意,發現這個App沒有設置可以讓她撤回的任何方式,所以她無法撤回授權同意。

  用戶有權明確表達自己意願

  不能默認勾選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孫銘溪:也就是說,用戶只能同時拒絕或接受,而且在用戶點擊拒絕時,軟件會強制退出,導致無法使用其任何功能。在注冊過程中,用戶如果沒有勾選『已閱讀並同意服務和隱私政策』,軟件會彈出提示,要求用戶閱讀服務與隱私政策文件。

  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基於個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該同意應當由個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願、明確作出。

  如何去把握用戶是自願明確做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意思表示呢?我們認為,通常在互聯網的場景下,通過用戶協議來擬定雙方的約定,需要用戶主動做出肯定性的動作,而不能默認勾選。

  法院認為,《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的點選按鈕被設置為同一個按鈕,用戶面臨著一種無法明確表達自己意願的情況。

  法院認定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構成侵權

  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App的名稱、官方描述、應用市場的描述等均指向流行語詞典功能,因此涉案App的屬性應為實用工具類App。

  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的《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的規定,實用工具類App,基本功能服務為『日歷、天氣、詞典翻譯、計算器、遙控器、手電筒、指南針……截圖錄屏、錄音、文檔處理、智能家居助手、星座性格測試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據此,法院認定,該詞典App要求先收集用戶手機號碼、地理位置等個人信息纔提供服務的行為違反了上述規定,侵犯了用戶的個人信息權益。

  對於張女士關於涉案App未向用戶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的主張,法院認為,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基於個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個人有權撤回其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而該App並未提供,因此侵犯了用戶的個人信息權益。

  最終,法院判決涉案詞典App的運營公司刪除收集的張女士個人信息,並向張女士賠禮道歉、賠償其合理開支3080元。

責任編輯:王聰
【專題】網絡同心 文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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