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小燕)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起草《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反保險欺詐工作目標是建立『監管引領、機構為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反欺詐體制機制基本健全,欺詐違法犯罪勢頭有效遏制,行業欺詐風險防范化解能力顯著提昇,消費者反欺詐意識明顯增強。征求意見稿於4月11日至5月11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保險欺詐團伙化、職業化、跨地區、跨機構案件漸趨增多,現行《反保險欺詐指引》部分內容已不適應當前反欺詐工作需要。為此,金融監管總局起草了征求意見稿,強調頂層設計,加強統籌;突出反欺詐工作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強化科技賦能和大數據應用,推動大數據反欺詐工作新模式。
根據征求意見稿,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應定期對保險機構欺詐風險管理體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價,對相關行業組織反欺詐工作進行指導。
征求意見稿還從組織架構、內部控制、風險識別與處置、信息系統和數據管理等方面對保險機構反欺詐職責任務予以規定。同時,明確相關行業組織反欺詐職責分工,規定大數據反欺詐基本流程和各參與主體職責;明確反欺詐對外協作要求,規定與公安司法機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在行刑銜接、聯合執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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