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敲詐勒索租戶四名黑中介人員獲刑
用暴力威脅手段強佔租金四被告獲刑3年半至4年半不等
北京道合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四名員工,采用踹門、撬鎖、拆除隔斷以及損毀被害人財物等暴力威脅手段,在租賃合同未到期時強令被害人搬離所租房屋,強佔被害人租金及押金,並索要錢財。2018年5月22日,海淀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黑中介人員敲詐勒索租戶案件,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明明等四人3年6個月至4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在租賃房屋時要找正規的房屋經紀公司,並盡量選擇跟房主本人商談,明確費用繳納方式。出現問題及時通過相關單位協調解決,同時保留好證據。
中介人員踹門撬鎖驅趕租戶
檢方指控,被告人劉明明、徐廣強、陳曉光、李志鵬案發前系北京道合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員工,負責出租房屋、催收租金、解決租賃糾紛等工作。2016年5月至11月間,四名被告人在其公司所負責出租的西直門鑽河公館及交大東路等三處小區,多次采用踹門、撬鎖、拆除隔斷、損毀被害人財物等暴力威脅手段,在租賃合同未到期時強令被害人搬離所租房屋,以此方式強行佔有被害人所付房屋租金及押金,並在上述過程中,以言語威脅的方式強行向被害人索要錢財。
據了解,該房屋中介公司從房主處租來房屋打隔斷後對外出租,為了強佔租戶的租金、押金以及索要合同以外錢款,該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通常會在租戶入住後多次在深夜來到租戶家裡查房,並且大聲吵嚷,在租戶家裡長時間逗留。若發現實際入住人數與合同約定不一致,即要求租戶補交一定費用;在租戶入住不久且租賃合同尚未到期的情況下,中介公司的人員會以租戶擾民、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要求租戶搬出房屋,若租戶想繼續租住,則要在合同外再補交高額費用。
當租戶提出異議時,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就會對租戶進行威脅、恐嚇,並且斷水、斷電、換鎖、強拆隔斷甚至對租戶大打出手,以迫使租戶搬離所租的房屋且不退房屋剩餘租金以及押金。當租戶搬離後,下一批租戶入住時會有相同的遭遇。其中一名被告人交代,這種方式僅為該中介人員獲利的手段之一。
四名黑中介犯敲詐勒索罪
四名被告人中有兩名是刑滿釋放人員,據該中介工作人員稱,該公司有專門負責解決與租戶之間糾紛的工作人員,當業務員與租戶因上述糾紛無法解決時,都是由專人出面解決。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敲詐勒索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行為。四名被告人不僅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租金及押金的損失,還在明知租戶合同未到期且無相關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為了加快涉案房間流轉獲取經濟利益,尋找各種理由以被害人違反合同約定為借口,采用深夜查房、大聲吵嚷、踢踹房門等方式給被害人的生活帶來不便,同時給被害人施加精神壓力,意圖迫使被害人搬離所租房屋;當遇到被害人不配合或者反抗時,立即索取合同以外的錢款並以惡言相告,同時采用換鎖、斷水、斷電、強拆隔斷等方式,意圖通過暴力、脅迫的方式使被害人產生懼怕心理,達到另行索取錢款或者使被害人委曲求全放棄已經繳納租金及押金的目的。
海淀法院最終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明明等四人3年6個月至4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租房要簽正規租賃合同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道合房產2009年成立,2017年1月12日及7月5日兩次被工商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另外,涉事房產公司曾因拒退租客押金等費用共計1700餘元,被法院強執。裁判文書網顯示,因道合房產公司名下無車無房,銀行存款又不足還債,法院裁定暫時終結該執行程序。
海淀法院法官提醒,在租賃房屋時要找正規的房屋經紀公司,可以在網絡上查看有關房屋經紀公司的評價後再與該公司進一步接觸;盡量選擇跟房主本人商談,仔細查驗房產證和房主身份證等證件,切勿相信口頭承諾,一定要簽訂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有入住人數要求或者有擾民等標准比較模糊的條款一定要詢問明白;明確租金以及押金的繳納時間、方式,明確水、電、氣、暖、有線電視、網費以及衛生、物業、維修等費用的承擔問題;查明房內物品情況列出清單,如有損壞需詳細注明;出現問題及時通過物業公司、居委會、派出所等協調解決,同時保留好證據,必要時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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