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國家主席習近平4月27日簽署了第四號、五號、六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4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4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4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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