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事人『被老賴』遭推諉投訴無門
家住遼寧省沈陽市於洪區沙嶺街道蘭臺村的譚國利、安桂琴夫婦,突然『被老賴』了。
2月27日上午,安桂琴接到村民黃某打來的電話。對方告訴她,2月26日晚10點23分,自己在電視上看見他們出現在沈陽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一個名為『今日執行·老賴曝光臺』節目中。
在回放視頻裡,安桂琴看到自己和丈夫雙雙出現在『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5名『失信被執行人員』的個人照片、姓名、詳細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執行標的額及執行依據等信息被一一公布。節目最後總結道,『以上人員依法納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
安桂琴臉色一下變了,『咋不是老賴還成老賴了呢?』害怕患病的丈夫譚國利擔心,她沒敢第一時間告訴他。
安桂琴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電視上公布的這筆款項涉及民間借貸糾紛,由沈陽市於洪區人民法院執行,早於2017年3月15日執行完了。
2016年12月7日,沈陽中院終審判決譚國利夫婦敗訴,要求兩人在判決生效後15日內支付相關款項。12月20日,判決送達譚國利。
2017年3月15日,作為代理人,譚國利之子提著現金到於洪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將錢款還清,執行法官並未按照他的要求出具結清證明,稱有錄像佐證,並開出訴訟收費票據。安桂琴提供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結算)』顯示,交款人『譚國利、安桂琴』於2017年3月15日交付執行費9300元,該據用於結算時正式收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乾規定》第十條規定,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但直到今年2月26日,譚國利夫婦纔知道自己出現在沈陽廣播電視臺的『老賴』名單上。
『被老賴』後,他們第一時間登錄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並未查到自己的信息。
但安桂琴很著急,『我是村主任,丈夫是做生意的。如果知道你是老賴,誰敢跟你合作?你不講信譽,現在人多敏感啊,指定有影響。』剛知道這件事時,她害怕被村民議論,都不好意思在村裡露面。
他們想討個說法。2月29日至3月5日,安桂琴先後找到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洪區人民法院和沈陽廣播電視臺,均沒有得到明確答復。
3月29日,在記者的陪同下,安桂琴來到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諮詢大廳,工作人員表示,『所有的老賴名單最後會匯集到沈陽中院』,並稱若有異議,需找原執行法官證明或提出執行異議。
安桂琴來到沈陽市於洪區人民法院希望調取檔案,工作人員稱檔案被執行法官借走了。根據執行大廳提供的電話,安桂琴向執行法官袁偉問詢相關情況,對方告訴她,『2017年3月6日給你列了失信被執行人』,因為『沒有簽和解協議』。安桂琴表示,在3月15日還款前,他們未收到相關執行通知,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
在沈陽市於洪區人民法院上,一塊巨大的LED屏幕『老賴曝光平臺』每天滾動播放失信被執行人身份信息,執行標的金額從1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
安桂琴又找到沈陽廣播電視臺相關節目制片人。此前,她在一個多月的等待中,無人聯系他們夫婦。沈陽廣播電視臺相關節目制片人表示,『電視臺只是替法院公布信息』,並稱『沒有信息核實的途徑』。
該相關人士表示,沈陽廣播電視臺已於3月5日晚播出更正信息,如果仍有問題,可通過其他方式彌補。
後根據對方發來的信息,安桂琴看到,當晚9點50分,在播報的新聞節目下方有一行滾動播放的字幕,未標明『更正』字樣,僅顯示『公告:《2017遼0114執72號》執行案件已於2017年4月20日執行完畢結案,安桂琴(身份證號……),譚國利(身份證號……)二人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移除。』
譚國利非常憤怒,『播出時轟轟烈烈,更正時纔這麼小的字』。
3月29日,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查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現與安桂琴同一時間曝光的另外幾名『老賴』,只有一人可在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查找到相關信息。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撥打了執行法官袁偉的電話,袁偉表示在電話中不方便透露相關信息,稱『已有當地媒體介入,法院會盡快給出正式的答復』。記者撥打沈陽中院、於洪區人民法院辦公電話,均無人接聽。
截至記者發稿時,沒有任何人向譚國利夫婦表示歉意。譚國利表示,自己一定要討個說法,恢復受損的名譽。(記者 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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