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5日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森林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為依法推進國務院機構改革,擬對法律中涉及機構名稱、機構職責調整的條款進行修改。
國務院提出,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要求,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議對森林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國防教育法、精神衛生法、反恐怖主義法、國家情報法等7部法律中涉及機構名稱、機構職責調整的條款進行修改。
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在會上作說明時說,這次機構改革范圍廣,涉及的部門多,需要修改的法律數量大,涉及法定職責調整的情況也各不相同。經與有關方面溝通協調,對需要修改的法律采取分批修改的方式處理。此次修改的主要是有關職責調整的規定比較明確、各方面意見已經協調一致的部分法律。
責任編輯:楊雪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頻道推薦
- 『冷資源』助力『冰雪游』2021/01/04
- 延壽縣:『文藝+宣講』讓黨史學習教育『有滋有味』2021/09/02
- 網友爆料oner組合岳岳騙p:希望大家追正經明星2021/09/02
- 奧運冠軍張雨霏:隔離期間能打游戲太爽啦!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