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16日消息(記者 馮爍 實習記者 任鑫琦)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小區裡代收快件的快遞櫃曾經一度被視為是解放快遞員、給老百姓帶來方便的重要設施。但隨著快遞櫃的鋪設,一些老百姓卻表示明明家中有人,快遞員也不送貨上門,往往收到的是取件碼短信,甚至有時連通知也沒有。
還有消費者表示,因為不知道快件被放入快遞櫃中造成逾期不取,一些快遞櫃還要收取保存費。快遞小哥隨心所欲將包裹往快遞櫃裡一扔究竟合不合法?快遞櫃逾期收取的費用究竟應該從誰身上出?
曾經快遞櫃的出現,被譽是為解決快遞『最後一公裡』的最重要一環。如果收貨人一旦不在家,快遞員可以選擇將快件放進小格子中,進行妥善保存,當收件人方便時再自行取走。
對於快遞員而言,這也是提高派送效率的好事一樁。濟南某公司快遞員表示:『(快遞櫃)十來件幾分鍾就完事,否則十來件得一個多小時。』
不過,最近這段時間,一些老百姓卻抱怨,因為有了快遞櫃,不少小哥連面都見不到了。這給不少老年人帶來了不小的麻煩,畢竟有些快件體積較大、重量較重,再加上一些快遞櫃使用過程中要求綁定APP,對於不熟悉智能手機操作的老年人更是難上加難。浙江的張大姐就在自家小區經常幫助老年人從快遞櫃取件,她表示,『70歲、80歲的人有時取不出來,來求助,我在那邊搗鼓半天,後來微信裡看到(步驟)如何操作,(操作)慢一點。』
當快遞櫃成為甩手櫃,部分快遞櫃對逾期取件也開始收費,目前來看,快遞櫃的免費存放期通常是24小時或48小時,超過了期限消費者就必須付費,否則快遞櫃門將無法打開。
一位濟南市民向記者吐槽:『超過24小時要收費,快遞櫃顯示3元,快遞到了之後快遞員卻沒有及時通知。』
其實,快遞與消費者之間有著一紙服務協議,而這一份協議應該是『門到門』的服務,而非『門到櫃』的服務。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表示,如果快遞員未經消費者同意自行將快件放進快遞箱,有違合同義務,逾期費用不應該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比如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就放到快遞櫃,結果快件逾期,逾期應由快遞公司來承擔費用。郵寄到快遞櫃沒有征得消費者同意,不光違反相關法律,也違反合同約定。消費者下單之後都有收貨地址,快遞員應當投遞到該地址,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擅自改變到另外地址,沒有履行合同義務。
從未來發展趨勢上來看,未來智能快遞櫃、代收點所佔的比例會越來越大,但快遞專家趙小敏表示,即將在5月1日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中仍然明確快件投遞應當面驗收。
針對快遞櫃逾期收費問題,部分網友表示,如果快遞員預先通知,超過一定時限收取費用也無可厚非,畢竟櫃體的運營與投放存在成本。
快遞物流資訊網首席顧問徐勇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智能快遞櫃成本主要包括,入駐社區時需要繳納物業租金、電費以及網絡使用費。要想消化掉成本,他建議,可以參考日本的盈利模式——智能快遞櫃由物業投資,運營公司則負責運維和管理。『政府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則,智能快遞櫃在社區怎樣放,要不要收費。如果作為公共設施就不應收費,物業應該免費,這樣降低消費者使用成本。在未來發展過程中,每個城市應制定管理辦法,經過兩三年的磨合期,再制定快遞智能自助櫃全國性的服務行業規范和標准,未來就不會有問題了。』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中有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智能快遞櫃要達到消費者預期的服務需求,說到底要靠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有專家表示,快遞櫃服務仍然需要更多精細化管理。快遞櫃服務既可以與快遞企業捆綁在服務鏈上,向消費者打包收費,也可作為獨立的寄存服務單獨收費,但要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以及明確責任范圍,讓管理有法可依。其次,快遞企業要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培訓,規范從業人員的行為。同時,日常化維護智能終端設備,適時根據消費者的服務需求,不斷更新迭代,推出更為精細化的服務,比如設置遺忘提醒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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