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4月16日消息(記者 紀樂樂)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昨天(15日),北京市開始執行《關於加強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及經營場所公示管理的通知》等三個涉及房屋中介的文件,意在規范北京二手房市場,明晰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房屋買賣當事人權利與義務。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從內容來看,主要針對中介合同、中介費交付方面做出了指導。對於市場來說,還是規范合同文本,同時針對買賣雙方的權責做出官方指導。
此次出臺的新規對中介費由誰支付並沒有明確要求,但兩份合同范本中都標注有服務費一項,也就意味著可以由買賣雙方共同來承擔中介費。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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