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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理論新視野】發展互助養老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2018-03-17 21:03:40 來源:求是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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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老齡化是挑戰,也是機遇。老年人不是社會的負擔,而是社會的資源。積極應對老齡化,就要消除『衰退』『退化』和『喪失』等消極的老年形象,讓老年人通過互助養老貢獻社會、實現自我,從『健康』『保障』和『參與』三大維度重塑世界衛生組織界定的『積極老齡化』概念。

  什麼是互助養老?

  互助是在互惠基礎上以關系為紐帶所形成的一種社會交換行為。互助養老是建立在互助文化基礎上的家庭、家族、鄰裡、社區成員之間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互助活動。互助養老的施助者主要是低齡、健康老人,受助者主要是高齡、體弱老人和獨居、空巢老人。

  我國城鄉對互助養老的探索分別始於1991年天津市新街村的『老年人互助小分隊』和2008年河北省肥鄉縣的『互助幸福院』。在地方探索和推廣的基礎上,國務院辦公廳2011年印發了《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提出『積極探索農村互助養老新模式』。此後,各部門、各地區積極出臺政策措施,加快探索與實踐。2013年到2015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安排30億元支持建設農村互助幸福院。2016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妥善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問題,事關國家發展全局,事關百姓福祉,需要我們下大氣力來應對。同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乾意見》『倡導「互助養老」模式』。同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重點提及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有社區互助型養老設施7.6萬個。養老問題是總書記一直看重、關注的問題,發展互助養老,既節約成本,又符合中國文化傳統,成為現有養老服務體系的有益補充。

  按照互助養老主導者,可將各地互助養老實踐分為四種類型。一是政府主導型,如邯鄲的『互助幸福院』模式;二是自治組織主導型,如昆明的『巧手暖暖團』模式;三是社會組織主導型,如上海的『老年生活護理互助會』模式;四是家庭主導型,如武漢的『合租互助』模式。

  為什麼要發展互助養老?

  發展互助養老是我國解決養老服務供需矛盾的需要。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長最快的國家。截至2016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31億人,佔總人口的16.7%,預計到2020年將增加到2.55億人左右,佔比提昇到17.8%左右。我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形成,但城鄉、區域養老體系建設不均衡問題突出。同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相比,有效供給不足,人纔隊伍短缺,亟需通過發展互助養老開發老年人力資源。

  發展互助養老是我國養老模式創新和比較選擇的結果。互助養老是綜合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兩大基本模式優點的新型養老模式。家庭養老是由家庭成員提供養老資源的養老方式,是『在家養老』和『家庭成員養老』的結合。社會養老是由社會提供養老資源的養老方式,包括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三者分別由『在家養老』或『在社區養老』或『在機構養老』和『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志願者等養老』的不同結合方式形成。預計到2020年,我國獨居和空巢老年人將增加到1.18億人左右,純粹依靠家庭養老顯然不現實。多數地區政府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但有服務小時數限制,多數老人享受不到無償或低償服務,購買有償服務的意願和能力又比較有限。『十二五』期末,我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在城市社區基本全覆蓋、農村覆蓋率超過50%,尚未覆蓋的多是地廣人稀地區,繼續建設將會面臨投入效率不高的問題。多數老年人不符合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條件,面臨收費低的民辦養老院質量差、不想住而質量高的收費高、住不起的尷尬。互助養老能夠有效彌補家庭養老的不足和社會養老的不能,具有就地養老、整合資源、地緣相近和成本較低等優點,符合大多數老年人的養老意願和我國的互助文化傳統,因而易於接受。

  發展互助養老能夠明顯改善老人生活質量。根據《2014年中國老年社會追蹤調查報告》,有24.78%的老年人有不同程度的孤獨感,獨居老人孤獨感尤為嚴重,老年人的正式活動參與率、社會公益活動參與率僅為20%左右。實踐證明,互助養老提高了老年人汲取社會資源的能力,滿足了老年人的日常交往、精神慰藉等較高層次需要,通過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活動,提高了老年人參與社會活動的積極性,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較優選擇。

  (作者單位: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所)

責任編輯:王傲
【專題】2018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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