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6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福建省漳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黃舜斌(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日前,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舜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黃舜斌,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南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黃舜斌利用擔任雲霄縣人民政府縣長、中共雲霄縣委書記、漳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職務調整、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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