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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五華法院通報商會副會長遭拘禁:當事人非法錄音
2018-01-15 10:39: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王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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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五華法院通報『商會副會長遭非法拘禁』:當事人非法錄音

  中新網昆明1月15日電 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14日通報『商會副會長遭法官非法拘禁毆打』一事表示,當事人在被接待中非法錄音,並拒絕刪除,引發抓拉。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昆明市湖南商會副會長付某某被五華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非法拘禁、毆打,引發關注。

  五華法院通報稱,信訪人付某某系宋某某申請執行賈某某、蔡某某、羅某某、張某某、李某、王某某、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中原告宋某某的代理人。宋某某與賈某某等7人存在民間借貸關系,經五華法院審理判決被告賈某某等人償還宋某某借款本金180萬元,並承擔相應利息,其餘被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對兩個案件已依法執行了2015515元,案款已全部發還,由付某某領走。

  對宋某某申請執行賈某某等人一案,法院依法保全查封了被告賈某某的一套房屋。法院采取執行措施後,宋某某、付某某、賈某某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將賈某某名下房屋過戶給付某某,並支付付某某30萬元用以償還借款。該和解協議經法院審查,存在違法行為。隨後,付某某到各級法院上訪。

  五華法院通報稱,2017年6月19日上午,經辦法官林昆與助理接待付某某。事前告知付某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乾規定》,為保證司法審判紀律,接待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錄音錄像,由法院執法記錄儀全程攝影記錄。詢問過程中,付某某不聽勸告,手持兩部手機錄音,並用誹謗、威脅、恐嚇的語言意圖激怒經辦人,經辦人依法決定制止其錄音行為,暫扣其手機。處置過程中,付某某不聽制止,拒絕交出手機刪除錄音信息,用力搶奪手機,並兩次衝進辦公樓過道,叫『法官打人啦、法官打人啦』,其行為嚴重影響了法院正常的辦公秩序,後在協警強行制止並要求其繼續交出手機接受檢查過程中,其與協警和執行員發生抓拉。付某某用力掙紮時其額頭撞在會議桌上的一個煙灰缸上,額頭被碰破米粒大小的傷口。經辦法官要為其擦去血跡,其拒絕並繼續吵鬧。

  五華法院表示,鑒於其行為已嚴重擾亂了法院執行局的辦公秩序,法院決定對付某某使用警械,采取臨時性的約束控制措施,以控制當時混亂的局面。當日14時許,付某某情緒平復下來並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法院決定不再對其采取強制措施,解除了警械,要求繼續查看核實付某某的手機錄音情況,付某某仍然拒絕配合。同時,法院提出陪同付某某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遭拒絕。法院兩次安排工作人員請來醫護人員對其做身體檢查,付某某除血壓稍微偏高外,身體無其他不適狀態。期間,法院工作人員為付某某買來午餐盒飯,付某某拒絕食用,工作人員多次提出陪同其上廁所,均遭其拒絕。當晚,五華法院院長等領導繼續與其商談案件後續執行工作,並買來盒飯,付某某吃完盒飯離開執行局。

  五華法院介紹,2017年9月,該三個案件的被執行人向五華區檢察院申訴。五華區檢察院經審查,於2017年9月14日向五華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五華法院於2017年9月19日作出裁定,該案進入再審程序。(完)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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