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真相到底如何?五大疑問待解
1:為何有個高度相似的案子?
此前市民何女士來電稱:『我知道一個案子跟你們這次報道的新聞太像了,路(保護當事人隱私,隱去地址)以前有一戶人家,女主人是醫院的,男主人是部隊的,他們家也有一個男孩兒,1歲多被保姆拐走。保姆也是男主人在南紀門勞務市場找到的,當時保姆持一張假身份證,這戶人家也有一個外婆住在一條街之外。丟了孩子,媽媽每天哭,好慘,我們看著都心疼。』何女士介紹,不過三五年後,這個丟了的男孩兒找到了,案子破了,據說還做了DNA鑒定。『蹊蹺的是,兩件事的很多細節又都對得上。』
按照線索人提供的案發地,記者找到了線索人說的外婆,外婆說:『當年確實女兒在醫院、女婿在部隊,我每天下午要去給孩子送牛奶。保姆也是在南紀門勞務市場找的,她的假身份證是忠縣的,假名字叫羅宣菊(音)。但是我們的孩子後來找到了。』
記者拿出何某的照片給這位外婆辨認,她用放大鏡看了兩分鍾說:『我實在是記不住了。』外婆的女兒則拒絕見面:『二十幾年過去了,我的孩子早就找到了,我不想再提這件事。』記者又把保姆的照片通過網絡發送給她看,她也回復:『記不住了。』
何某提供的信息跟何女士提供的信息,確實有吻合的地方,『男的好像是當兵的,我聽外婆抱怨過「他們當兵的工作忙得很」,女的好像是醫生或者護士,因為我存心要拐走孩子,所以想多跟她打聽一些孩子的情況,她把我打斷「莫說了,你做你的事情,我們醫院也忙得很」。』不過,何某說,她當年用的假身份證是涪陵的,不是忠縣的,假名字記不住了。
1月13日,何某來到何女士提供線索的地址附近。當年的院子早已拆遷,沒有任何有價值信息。
2:保姆有沒有同伙?
記者:以做保姆的便利條件拐走孩子,是你一個人做的嗎?有沒有同伙?
何某:沒有同伙,是我一個人做的。
記者:你知不知道你們村有沒有其他人也做了類似的事?
何某:不知道。
關於這一點,何某的前夫曾說,『是她自己去重慶拐的,拐回來纔告訴我。』
3:孩子是不是在重慶拐的?
記者:26年過去了,你確定是從重慶解放碑一帶拐走孩子的嗎?有沒有可能不是重慶?
何某:肯定是在重慶。我從解放碑2路車總站出發,一路打聽,走到南紀門勞務市場。在那裡找到保姆的工作,跟著男主人出來,坐上一路公交車,只坐了兩三站地,好像又回到了解放碑。拐走孩子,我在菜園壩長途汽車站坐的大巴車,直接回南充。
4:是不是為了炒作?
記者:這個事件你是不是為了炒作?
何某:炒作是什麼?
記者:有沒有其他人教你什麼?
何某:沒有。就是我一個人做的。
5:為何時隔26年後纔自首?
記者:你為什麼在26年之後選擇說出這件事?
何某:因為我看了一檔電視節目——《寶貝回家》,講的是一位七八十歲的老母親,一輩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丟失的孩子,滿頭白發了還在找。我很受觸動,想起自己做的事也害了一個媽媽,也許這個媽媽找了26年還在找,我覺得自己不是人,作孽。其實,我心裡一直都愧疚,害怕自己遭報應,早就想自首,又怕坐牢,所以一直拖著。現在我48歲了,也想明白了,我去自首,該坐牢就坐牢。
1992年五六月份,小孩被保姆從解放碑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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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索一:解放碑
何某說,1992年五六月份來重慶,在南紀門勞務市場應聘保姆時遇到男僱主,男僱主帶她坐了一趟公交車,大約兩三站地就到了,好像到了解放碑。
線索二:大院子、綠色大門
何某介紹,男僱主帶她回家,這戶人家住在一個大院子裡,高高的門檻,綠色的大門。
線索三:部隊,醫院
男僱主可能在部隊工作,女僱主可能在醫院工作。
線索四:『夢生』
何某稱,下午五六點鍾,都會來一個老太太,給孩子喂飯,喂完飯就走,應該是孩子的外婆,她曾經聽過外婆喚『夢生(音)吃飯了』,夢生應該就是孩子的乳名。外婆帶何某認過門,外婆家跟大院子就隔著一條街,是一棟兩層樓的樓房,外婆住二樓,她的那間屋子可以望到江。
線索五:黑色皮鞋
何某補充了一條線索,她說走的時候穿走了女主人的黑色皮鞋,她的腳跟主人的腳一樣大,好像還把自己的一雙塑料涼鞋留下了。
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聶莎黃艷春劉濤/文李野楊帆任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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