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2:海淀區某三甲醫院
醫院周邊公園成血頭聚集地賣血者要接觸多名血頭
相較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海淀區某三甲醫院的流程則更加復雜,賣血者賣一次血要接觸多名血頭,醫院的審核環節也更為嚴格。曾在該醫院賣過兩次血的小王向北青報記者講述了整個過程。『血頭約我下午1點到五棵松地鐵站b1出口,那兒有一個公園,裡面有不少血頭和賣血的人。』小王說,到了約定地點後,和他對接的是另一個血頭。『血頭會仔細檢查每個賣血人手臂上的針眼,那個人要我把外套脫了,把我袖口使勁往上拉,揉著我的胳膊看有沒有針眼。』檢查只是第一步,血頭會讓賣血人在公園附近等著,有單子後,會由不一樣的血頭帶賣血人進醫院。
『血頭安排了我和另外兩個人一組,給一位老年患者獻血,我要偽裝成是患者的侄子,另外兩個人假裝是我朋友,我們在外還反復對了下說法。』小王說,在獻血中心血液化驗合格後纔能去抽血,但是入門處的保安會拿走互助獻血單,問他們和患者的關系等問題,答不對的人會被攆走。
調查
血頭內部有組織
利用互助獻血漏洞斂財
互助獻血的本質是無償獻血,但北青報記者在醫院、血站探訪發現,血頭們都是利用互助獻血的幌子來組織非法賣血活動。『我們這是互助獻血,沒什麼危險的。』在記者提出獻血是否安全的疑慮時,一名在血站組織賣血的血頭表示,國家規定可以互助獻血,只要拿著互助獻血單表現得像病人家屬,血站不會不讓獻血。『我做這行多少年了,每天固定30人,沒出過問題。』該血頭強調。
北青報記者還發現,血頭內部有組織體系,多人分管接病人單、發廣告、帶人進醫院等環節。一名負責帶人進醫院的血頭告訴記者,完成一單後他會拿到200元提成。據了解,在血頭組織內,有專人負責在醫院內發放印有賣血信息的名片和小廣告,需要大量用血的病人及其家屬會通過小廣告找到血頭,確定用血量和價格,一般400cc的血在2000元左右。此外,記者在百度貼吧等社交軟件上發現,經常有人發文尋血源,多是在北京醫院做手術的外地人。一般來說,血頭上線負責在醫院內聯系需要用血的病人或病人家屬,商定用血量、血型、用血時間,並根據用血量收取『好處費』;下線負責在網絡上尋找賣血人員,與其議定賣血價格後帶至醫院。
據了解,一單400cc血的價格在2000元左右,這些費用經由上線、下線之間逐級抽成,最後到賣血者手中一般在400-600元之間。
獻血量跟不上用血量
家屬互助獻血成常態
北青報記者從多家三甲醫院了解到,由於手術用血需求量大,互助獻血的現象非常普遍。一位血液科的大夫介紹,他們收治的患者往往用血多,手術前醫生會提前告訴家屬去備血,尤其對於需要長期血液治療的患者,家屬一般都是通過互助獻血的方式來備血。
而上述醫生提及的缺血現象在北京普遍存在。據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官網的信息,北京市平均每天有近2000人等待輸血來維系生命。就2016年來說,該中心平均每天有1000餘人、每人獻330ml左右血液,這些血液要提供給臨床176家醫院使用,明顯『供不應求』。據北京市獻血辦公室官網數據,2017年12月26日這一天,通州血站的采血量是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的1/3、密雲血站是1/14、延慶血站是1/81。
北青報記者通過和多位賣血者聊天發現,賣血『主力軍』多是打工者和學生,缺錢是他們獻血的主要原因,也有人認為相較在獻血車無償獻血,還不如『有償獻血』掙點錢。
文/本報記者張小妹
回應
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
四大血站不聯網無法管理賣血行為
北青報記者以市民身份撥打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服務熱線,在聽到記者反映有血頭長期組織人到紅十字血液中心『互助獻血』的事情後,工作人員說:『這種現象一直有,血液買賣是非法行為,但屢禁不止。』就現象一直存在的原因,該工作人員解釋,由於北京醫療條件好,很多人進京看病,用血量大,這使得北京的血量供應一直很緊張。『當醫院的血供應不上來時,病人可以通過親屬、朋友來互助獻血,但很多外地人在北京人生地不熟,找不到親人、朋友獻血,這就讓血販子鑽了空子。』
那麼,紅十字血液中心為什麼不對大廳內的賣血人員進行管理?工作人員說,紅十字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員只對血液安全、采血安全負有責任,『獻血者填寫獻血登記表,血液檢驗合格後,我們纔會采血,但我們無法對血販子進行管理,這歸公安機關管。』工作人員說,為了規范獻血,血液中心在大門口等關鍵地方都裝了攝像頭,但血販子比較『猾』,會躲在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進行賣血交易,這也導致了取證難。
對於血頭組織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多次『獻血』,該工作人員解釋,北京有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及通州、密雲、延慶四個血站,但由於獻血信息屬於隱私信息,四個地方的獻血信息不聯網,獻血者在紅十字血液中心的獻血信息在其他三個地方都查不到,這就使得有人不按規定時間反復『獻血』,采血工作人員只能通過肉眼識別針眼來確定采不采血。
『政府也在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希望通過一些措施杜絕這類現象。』工作人員透露,接下來,紅十字血液中心會和通州血站聯網,這能制止有人反復賣血的行為。
專家觀點
血頭行為構成非法組織賣血罪
建議國家調整血液制度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表示,變了味兒的『互助獻血』在本質上構成了非法組織賣血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規定,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只要構成組織三人以上賣血、獲利2000元以上其中一個條件就可立案。』
這種現象為何屢禁不止?趙佔領分析,市場需求大就有利益空間,北京醫療資源集中,血源供應不足就使得血頭有空可鑽。此外,血頭們的賣血行為相對隱蔽,如沒有第三人舉報或公安部門查處,很難有人發現。
趙佔領建議,醫院、血站等地要加強管理,公安機關應加大對此類行為的執法力度,『更重要的是,國家需要調整血液體制,通過多種方式鼓勵更多人無償獻血,也要加強多個地區間的血液調動,確保血液需求量大的地區有血可用。』
本版文並攝/本報記者李夢婷(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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