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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提速』與『覆蓋』
2017-12-26 11:00:55 來源:央廣網  作者:肖源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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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央廣網北京12月26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16年11月,中辦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中央繪制藍圖,地方精准『施工』。一年來,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先行先試,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拿出了高質量的改革『樣品』。如今三地已經有四千多人脫下檢察服,轉隸新戰場。惟其艱難,方顯勇毅;惟其磨礪,始得玉成。

  今年1月19日,山西省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這個此前被腐敗所困擾的省份,全面鋪開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試點工作,摸著汾水的石頭,蹚著沒有人走過的路。

  兩個月之後,這個新成立的部門就辦了一件大案: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煤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郭海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受賄案。山西省紀委監委第二執紀審查室主任周躍武介紹:『3月21日,經省委領導批准,對郭海立案審查並采取了留置措施。經過80天時間的審查,到6月9日,查明郭海嚴重違紀問題,7月15日長治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判有期徒刑13年,監察委員會調查的事實全部得到認定。該受賄問題是1600多萬元,失職瀆職43.8億元。』

  在庭審上,郭海本人表示認罪伏法:『從3月21日的留置,到今天庭審的100多天的日子裡,我親身經歷了各級組織以及法檢部門的人性化審查、法治化辦案的全過程,一次次啟發教育,一次次心靈啟迪,使我真正認識到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今天我再一次地講,我認罪伏法,我悔過改錯。』

  從省紀委監委立案審查到法院判決生效,歷時127天。而此前,這是一個經公安、檢察院、紀委多部門查辦近三年都無法結案的老大難案件。周躍武說:『我們檢察院原來也介入了,當時成立了專案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應是公安管,我們沒有管轄權。省公安廳成立了專案組,我們包括省國資委紀檢委都查過,當時反腐敗力量分散、多頭管理,誰也可以管,誰也可以不管,這個案子3年時間得不到查處,社會上議論紛紛。郭海案最大標志性意義在於監察體制改革,這是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最生動的體現。』

  在周躍武看來,如此迅速地查辦郭海案,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我們從2月26日初核,用了20天時間基本上查清他主要的違紀事實,3月21日立案審查並采取強制措施。我們用了將近80天時間就調查終結。』

  周躍武認為,這不僅得益於監察體制改革有效地集聚了反腐資源,也得益於全國人大授權范圍內、山西省委領導下,省紀委監委制定出臺的一系列措施。『集中領導以後,紀委可以協調很多力量,渠道是通的。在內部解決紀律和法律銜接問題,紀委監委內部的辦案流程怎麼科學有效地設計;外部要解決法法銜接問題,省政法委牽頭出臺的「1+4」工作制度,比如一些疑難復雜案件檢察機關提前就介入了。』

  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審理……每一步都要報批,每一步都有相應的協調配合與監督制約。內部『紀法銜接』,外部『法法銜接』。這一套制度設計,極大地簡化了紀委監委辦案流程,縮短了辦案時間,提高了辦案質量。山西省紀委監委第一執紀審查室主任梁曉旭表示:『實現監察委員會監督、調查、處置,與檢察機關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之間的有序銜接和無縫對接。「1+4」工作制度規定,監察委員會隨案移送的談話筆錄、訊問筆錄、詢問筆錄經公訴機關審查後,可以作為訴訟證據使用,不再需要進行轉化。』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後,整合了反腐敗力量,優化了辦案流程;留置等環節都有明確的時限;案件移送檢察院後,對於監察委提供的調查筆錄,檢察院也不需要再重復取證,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今年初,中央首次披露國家監察委的監察范圍,試點地區將監察對象擴展到六大類,監察委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行監察全覆蓋,有效解決了過去行政監察覆蓋面過窄的問題,填補了黨內監督的盲區。

  今年5月,山西省盂縣國土資源局地產開發公司的會計高某主動投案,此前,他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從單位賬戶提取現金近74萬元,用於賭博活動。山西省盂縣監察委員會辦案人員李玉澤介紹:『監察委成立以後,迅速安排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1500多個單位,近4萬多名的六類監察對象逐一摸底,要求本人填寫個人事項報告表,建立了綜合信息數據庫。在這個大背景下了高某也屬於我們的監察對象,填寫個人事項報告表。』

  最終,高某選擇投案自首,結束了惶惶不安的日子,『我不是黨員,也不是公務員,發生挪用公款行為之後,我作為特崗人員填過一次那個表格,每天吃不好睡不好,感覺到我是監察委員會監察的對象,還是選擇投案自首比較好。』

  中央明確的六類監察對象,包括一般意義上的國家公職人員,包括像高某這樣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一些基層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村乾部也在監察對象當中。盂縣監察委員會辦案人員李玉澤表示:『村乾部官不大,權不小,直接跟群眾打交道。協助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既有國有資金,又有集體資金的成分。以前不太好把握、不太好認定的案子有些就放下了,這次監察委員會成立後,村乾部只要是利用職權侵害群眾利益構成犯罪的,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以前歸檢察院管的,轉隸以後全部劃歸監察委員會。』

  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纔是最經濟、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參與制定相關規范的第三執紀審查室副主任劉孝林說,目前實行的版本歷經上百次修改,僅省紀委書記組織的專題研究就有30次。『有一個星期天,(任書記)突然召集我們開會,研究我們的談話措施,柔性化處置。黨和國家明確紀委監委以教育乾部、挽救乾部為主,不是以懲罰為主。在這種背景下,任書記思考了很久提出要把談話改進一下,體現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後突出教育挽救乾部的優勢,不像檢察機關「過去你犯法了,用什麼標准把你抓來就行,該判什麼刑判什麼刑」。』

  第三執紀審查室副主任劉孝林坦言,由於沒有先例可循,他們只能在試行與修正中摸索前行。因而政策執行當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困惑。實踐當中,一些相關涉案人員在接受組織談話時,因為本人顧慮太多不予配合,如果放回去可能出現串供等問題,不放回去又擔心留置超時。再比如查詢措施的使用中,由於銀行系統自身的機制問題,要查清被審查人的賬戶歷史交易明細,辦案人員往往要奔波於各個銀行的省行、市行和不同營業網點,有時候半個月甚至更長時間都拿不到查詢結果,嚴重影響執紀審查辦案效率和效果。劉孝林表示,目前山西省紀委監委也在向中央紀委匯報,以便不斷豐富完善相關工作。

  今年4月到8月期間,山西紀委監委運用四種形態處理兩萬多人次,防患於未然、防腐於微末的良好政治生態,有力提昇了我黨的領導科學化水平,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今年上半年,山西全省經濟總量同比增加863.9億元,是2016年全年增量的5倍多,超過了前4個年度的增量綜合。

  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態勢,伴隨著山西省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深入推進,正在三晉大地上鞏固、發展。山西省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任建華表示:『整個試點改革工作通過組織創新、制度創新,加強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整合了反腐敗資源,構建了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實現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制度優勢正轉化為治理效能。』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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