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12月24日電(記者方敏)12月24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就對浙江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的相關情況向浙江省委、省政府反饋。
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浙江省深刻領會、率先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之以恆推進環境保護,環境保護工作走在全國前列。浙江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10月底,督察組交辦的6920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全部辦結,其中責令整改7311家,立案處罰4387家,罰款金額達2.3億元,立案偵查95件,拘留144人,約談779人,問責350人。
督察指出,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績,但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依然突出:壓力傳導不夠到位,工作推進不夠平衡;海洋生態環境損害和污染依然突出;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等。對此,督察要求,浙江省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以更高標准、更高水平打造『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浙江樣板。
本報西寧12月24日電(記者王梅)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4日向青海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
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青海省委、省政府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四個紮紮實實』的重要指示,努力築牢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明確了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優先區、循環經濟發展先行區、制度建設改革試點區』的戰略定位,初步構建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制度體系。
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2299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全部辦結,共責令整改2021家,立案處罰47家次,罰款380萬元,立案偵查4件,拘留30人,約談195人,問責184人。
督察指出,近年來,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部分領域和地區生態環境問題依然存在:一是生態優先的觀念樹立得還不夠牢固,保護為發展讓路的情況依然存在;二是自然保護區違規旅游開發問題突出,生態修復進展遲緩;三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湟水流域污染治理仍有差距、生活垃圾處置不規范,污染隱患突出、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管控滯後。
督察強調,青海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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