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據教育部網站消息,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於2017年12月23日-25日舉行。為嚴厲打擊涉考違法活動,教育部公布了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期間違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
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教育部要求廣大考生要提高法律意識,了解法律規定,自覺遵紀守法,誠信考試。對涉考違法違規行為,有關部門將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教育部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積極參與監督,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期間違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
單位電話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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