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吵架怒放火他人救火還阻攔
酒後與妻子發生爭吵並進行毆打,繼而放火燒毀其臨街門面房,在消防隊員及群眾救火時還持刀威脅阻攔,並將消防水帶劃破。經湖南省桃源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陳立軍有期徒刑四年。
陳立軍的妻子張某在桃源縣有一臨街三層門面房,一樓經營燒烤,二三樓自住,該房與其他門面房相連。今年9月17日下午,酒後的陳立軍與張某發生爭吵並毆打張某,張某逃走躲藏不歸。陳立軍威脅張某,如果不回家就放火燒毀門面房。爾後,陳立軍用燃料、白酒、桌椅、衣物等在其房屋一樓放火,將空調等物品燒毀。後大火被周圍群眾撲滅。
陳立軍在消防隊員及群眾救火時持刀威脅,將消防水帶劃破,被公安乾警當場抓獲,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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