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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倒賣專家號緣何屢打不絕
2017-12-08 11:11:25 來源:法制網  作者: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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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對話人

  中國政法大學衛生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解志勇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

  法制網記者 趙麗

  法制網實習生 孔慧

  記者:我們調查發現,有人在電商平臺上開店出售醫院專家號,只需提供掛號者身份證號碼即可,一般收取幾百元的服務費,掛號費由掛號者自付。我們也看到,以北京為例,不少醫院都出臺了治理號販子的措施。從我們調查的情況來看,號販子的確比以前少了,但遠沒有到消失的程度。

  鄧利強:號販子存在的根本原因就是有利可圖,倒賣醫院的門診號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間。所以,我們會發現,無論醫院采取多麼嚴厲的措施、下多麼重的藥,號販子總有辦法鑽制度的空子。我們要真正解決號販子的問題,必須從源頭入手,改革就診體系,尊醫重衛,給醫院更多的保障,讓公立醫院回歸公益性,給醫生體面的收入,只有這樣纔有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一系列的醫療問題,像打擊號販子這種貓捉老鼠的游戲纔能真正終止。

  解志勇:在推行掛號實名制之後,『黃牛』的情況少多了,但還是有需求。只要有市場,就值得號販子鋌而走險。電商平臺上出現倒賣醫院專家號的情況,我覺得有兩個可能,一是通過內外勾結,醫院負責掛號的操作人員可能存在問題;二是可能存在某些技術上的手段,『黃牛』在網上掛號平臺放號的時候,直接通過某些程序拿到醫院的號。

  記者:號販子從線下轉移至線上,手段變了、工具變了,但其將公共醫療資源作為謀取私利的本質沒有變。我們還發現這樣一種現象,患者在一些醫療App上掛號,也會被收取上百元的服務費。對於通過互聯網收取所謂服務費的行為,有人曾指出目前還屬於監管的灰色地帶,各部門管理權限尚不明確。

  鄧利強:我只能說這種行為目前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因為這並不屬於非法經營的范疇。所謂非法經營,是指沒有經營資質而從事相關行業,而法律並沒有規定號販子的行為需要取得法律規定的資質,只能說這種行為屬於擾亂就診秩序的行為。

  這樣的存在只能是市場使然,我們強調監管,強調完善法律規范,但是這些問題的根本是社會對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責任。我們不能只盯著號販子這個局部,一直強調嚴厲打擊、多方式打擊,我認為這都是捨本逐末。我們如果一直只停留在解決號販子問題本身,那麼無疑會遇到治理瓶頸,現在瓶頸出現了,我們該去想想是不是方向出了問題。

  解志勇:首先,這種行為一定是違法的。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網絡銷售平臺作為提供服務的運營平臺應該是第一責任人,專家號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在這種情況下,網絡服務提供商未盡到監管責任,反而給這種非法的服務提供平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另外,醫院肯定也難辭其咎,醫院有義務保證網上預約掛號平臺系統安全無漏洞運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也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管理。

  記者:我們一直在關注號販子問題。早期,號販子與醫院內部工作人員勾結,很容易掛到號。多次整頓過後,這種勾結現象基本解決了。據了解,現在號販子常采用排隊賣順序號的方法或者請醫生手動加號;通過手機搶號軟件搶號,夜深人靜之後再退號換號等手段。

  此外,實名預約掛號、專家團隊初診機制等方法,在一些地方顯現了效果,擠壓了號販子的生存空間。實際上,這些機制就是在專家號和號販子之間設置藩籬。然而,實名預約掛號,一方面可以為公安機關打擊號販子提供追蹤線索。另一方面,對外地、農村患者也會造成一些不便。

  鄧利強:解決號販子的問題,真正有效的措施是『帶有強制性色彩』的分級診療制度。所謂『帶有強制性色彩』的分級診療制度,意思是分級診療不能僅僅是一種倡議,應該配有切實保障制度實施的措施。

  患者的就診行為是利己的、相對短視的,不可能自覺自願地遵守分級診療制度。

  在『帶有強制性色彩』的分級診療制度中,患者需先到社區醫院全科醫生初診。患者與自己的社區醫院全科醫生之間建立信任,進行長期的診療服務。建立院際分級診療,專科醫師不接受初診。全科醫生初診後認為需要轉診的,纔能轉到專科醫師治療。普通的醫生處理不了,纔有一層層的專家組診療。

  建立『帶有強制性色彩』的分級診療制度,需要社會理性認識。患者在一定時期內會感到不方便,等患者理性就醫後會發現,這是對全民醫療資源和自己的健康負責任的一種方式。

  建立『帶有強制性色彩』的分級診療制度,需要政府部門有擔當,做好足夠的鋪墊和宣傳准備工作。實施這些措施時一定會出現社會紛爭,但這些紛爭是不理性的紛爭,不能因為一些人不理解就『剎車』或者『掉頭』。

  沒有這種社會共識、理性認知和責任擔當,號販子這個問題就會反復出現。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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