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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地圖審核定規立矩 新《地圖審核管理規定》將施行
2017-12-06 07:22:37 來源:新華網  作者:劉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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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題:為地圖審核定規立矩新《地圖審核管理規定》將施行

  新修訂的《地圖審核管理規定》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什麼要實行地圖審核制度?哪些地圖需經審核後纔能公開使用?修訂後在提供優質服務和便利地圖送審方面有哪些新的措施?近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局長閔宜仁對此回答了記者提問。

  實行地圖審核杜絕『問題地圖』產生

  記者:我國為什麼要實行地圖審核制度?

  閔宜仁:地圖是國家版圖的主要表現形式,直觀反映國家的主權范圍,體現國家的政治主張。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各界對地理信息的需求日益旺盛,各類地圖產品服務於社會公眾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地圖應用服務在繁榮發展的同時,各種『問題地圖』屢禁不止,部分地圖錯繪我國國界線,漏繪我國重要島嶼,登載敏感甚至涉密地理信息,極大地損害了國家領土主權、安全和利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地圖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地圖審核制度。向社會公開的地圖,應當報送有審核權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審核。』

  2012年至2017年6月,全國各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有關要求,共受理地圖審核申請3.3萬餘件,審核批准3萬餘件。實行地圖審核制度,確保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符合我國地圖管理有關規定,有效減少了『問題地圖』的產生,有力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

  擬在境外出版的地圖也應送審

  記者:哪些地圖需經審核後纔能公開使用?

  閔宜仁:新修訂的《地圖審核管理規定》要求各類出版、展示、登載、生產、進口、出口的地圖或者附著地圖圖形的產品,需經審核通過後纔能公開使用,具體包括:

  各類地圖集(冊)、含有地圖的各類期刊、雜志、電子出版物等,影視、廣告、展覽、展廳等展示和使用的地圖,互聯網中登載的靜態和動態地圖,各類產品包裝、工藝品、紀念品、玩具等登載的地圖或者附著地圖圖形的產品。

  同時,為加強境內單位和個人在境外使用地圖的監督管理,避免境內編制的『問題地圖』在境外登載、展示對我領土主權和利益造成不利的輿論影響,規定要求擬在境外出版、展示、登載的地圖或者附著地圖圖形的產品也應送審。

  提供優質服務便利地圖送審者

  記者:《地圖審核管理規定》修訂後在提供優質服務、便利地圖送審者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閔宜仁:新修訂的《地圖審核管理規定》對有關內容做出如下調整:

  ——精簡了地圖送審應提交的材料。刪減了地圖出版批准文件、世界性和全國性地圖選題批准文件、中小學教學地圖國家課程教材編寫核准證明文件,只要求地圖送審者應提交地圖審核申請表、地圖樣圖(樣品)以及相應測繪資質證書等材料。

  ——細化了不需要送審地圖的類別。規定以下地圖不需要送審:直接使用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提供的具有審圖號的公益性地圖;景區地圖、街區地圖、公共交通線路圖等內容簡單的地圖;法律法規明確應予公開且不涉及國界、邊界、歷史疆界、行政區域界線或者范圍的地圖。

  ——明確了送審者可不提供地圖編制單位的測繪資質的情形。針對部分地圖使用單位因缺乏相應測繪資質無法履行地圖審核程序的情況,規定以下情況可不提供地圖編制單位的測繪資質:一是進口不屬於出版物的地圖和附著地圖圖形的產品;二是直接引用古地圖的;三是公開的地圖為示意性世界地圖、中國地圖和地方地圖的;四是利用測繪地信部門具有審圖號的公益性地圖且未對國界、行政區域界線或者范圍、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等進行編輯調整的。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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