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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職工集資詐騙468萬 多用於賭博和償還賭債
2017-11-15 09:58:42 來源:貴陽晚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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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信用社職工集資詐騙468萬多數被她用於賭博和償還賭債

  遵義市紅花崗區某信用合作聯社的職工,以高月息為誘餌,非法集資468萬元。這些錢,多數被她用來賭博。日前,紅花崗區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其12年有期徒刑。

  胡某系一名『60後』女性,在紅花崗區某信用合作聯社上班。原本有不錯工資收入的她,長期沈溺賭博,欠下不少賭債。

  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期間,胡某以自己在信用社工作及開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可投資『倒貸』獲利為名,開始向社會募集資金。

  紅花崗區法院審理查明,胡某以3%至4%不等的月收益為誘餌,共計騙取10名被害人468萬元。這些錢,除部分用於支付利息外,大部分被她用於賭博和償還賭債。

  至2014年案發,胡某已支付各被害人利息共計116.19萬元。2014年9月12日,她歸還被害人吳某本金40萬元。2014年10月,因討債的人太多,胡某為躲避債務外逃。

  被害人韓某等人發現胡某『失蹤』後,向遵義市公安局紅花崗分局報警。

  2014年12月,紅花崗分局經立案偵查,以胡某涉嫌集資詐騙罪,對其進行網上追逃。今年3月21日,胡某被深圳市公安局福永派出所抓獲,並移交給紅花崗區警方偵查。

  今年10月份,該案在紅花崗區法院開庭。11月初,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468萬元,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300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構成集資詐騙罪。

  法院經審理後,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萬元,責令胡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陳志春記者黃寶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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