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人: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
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孫娟娟
月餅中不得隨意添加中藥材
記者:中秋臨近,在微信朋友圈、各大購物網站上,一些打著『養生』招牌的『網紅月餅』開始走俏。目前,我國養生市場需求旺盛,打著『養生』招牌的『網紅月餅』可謂是『瞄准市場,精准發射』。我們調查發現,不少月餅仍存在用料不足、違規標注,甚至違規添加藥用成分等問題。尤其突出的是,今年市場上出現的各式養生月餅還聲稱有滋陰補氣的作用。
朱毅:首先,國家相關部門每年都會發文提醒,保健類月餅屬於虛假宣傳,食藥監總局從來沒有批准過保健類的月餅。所以,如果有商家聲稱自己的月餅有保健功能,甚至是說自己的月餅能夠治病,那都是違規的。
其次,養生的旗號屬於打擦邊球,我們需要看其所謂養生的配料是什麼東西。比如,常見的五谷雜糧可以添加到月餅裡,但是加進去並不等於就是養生月餅。月餅中加了五谷雜糧後,其口感會非常粗糙,為了改善月餅的口感,制作者就會加入大量的油來調節,所以消費者不能被五谷雜糧或其他什麼配料迷了眼,要仔細看營養成分、配料的使用比例等內容。
至於在月餅中添加藥用成分,可以添加人參、山銀花、玫瑰花、夏枯草等藥食同源的成分,但除此之外的藥用成分是被禁止的。
孫娟娟:就月餅市場依舊存在用料不足、違規標注的現象而言,這是一種長期存在的食品欺詐問題。自歐盟馬肉風波以來,這種以經濟利益驅動但無害食品安全的食品欺詐行為再次成為食品規制領域的熱點和重點,其內容包括成分上的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標識上的信息誤導等。但是,一旦出現違規添加有害成分或者藥用成分,則可能因為危害健康而成為食品安全問題。因此,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存在『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情形,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例外情形是可以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且由國家主管部門制定這一物質的清單。在這個方面,包括月餅在內的食品生產者應當根據《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這一目錄清單,選擇加入的物質。相應的,諸如當歸、三七等可用於保健食品的中藥材,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添加到食品中。
月餅新國標有待增強實用性
記者:2015年,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標准委公布GB/T19855-2015《月餅》國家標准。新國標對於月餅中餡料含量、配料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盡管施行了新國標,但在不少消費者看來,月餅市場的問題仍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朱毅:月餅新國標屬於一個推薦性的標准,並不是一個強制性標准,其強制力有限。而且,月餅新國標中的一些規定衡量起來比較困難。比如,果仁不能低於百分之二十、水果含量不能低於四分之一等,這些在檢測過程中不好衡量。此外,一些消費者的消費心理也存在問題。一些消費者並不在乎月餅裡的精確成分,反而熱衷追捧一些打著養生等旗號的『網紅月餅』,而且會認為一年吃不了幾次月餅,因而更注重外觀、口味等方面。
現在來看,月餅新國標的一些方面還需要增強實用性,這樣纔能更顯示出標准的意義。
孫娟娟:月餅新國標作為國家推薦性標准,其對月餅的定義和分類有助於消費者識別不同種類的月餅,防止諸如月餅名稱混亂、有名無實等欺詐行為。對於無法直觀判斷的用料不足問題,消費者有知悉其所購買食品真實情況的權利,對此,可以通過計量監督加以規范。例如,《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定量包裝商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在其商品包裝的顯著位置正確、清晰地標注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而且,批量定量包裝商品的平均實際含量應當大於或者等於其標注淨含量,否則,責令改正,且可處檢驗批貨值金額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
網售月餅市場需專項整治
記者:養生非一日之功,一般要經過一定的療程,但月餅是時令性食品,往往只吃一兩次,想要達到一些功效是不可能的。甚至有賣家坦承,月餅的餡料等做工比較復雜,有些其實是在網上購買的,還有些自制月餅實際就是廠家生產出來的,然後打著養生、私廚的旗號,在微信或微店對外售賣,不過是營銷的手段。
孫娟娟:新口味、新品種的出現,可以說是市場自發行為在回應消費者的多樣訴求。盡管月餅是傳統食品,且月餅標准的出臺也是為了規范各類傳統名稱的使用,以保障月餅的真實性和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但是,產品本身如果沒有與時俱進的創新,也可能被當下訴求各異的消費者淘汰。因此,有關月餅的監管也需要考慮這樣的因素,在保障消費者利益的同時為食品的推陳出新提供可能,並及時作出相關品名的規范以及強化食品添加劑的監管,防止消費欺詐。
記者:有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目前主要突出對商場、超市等流通領域的食品質量進行抽查檢驗。食品安全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必須要求食品提供者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並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但是,從實際來看,對於網上銷售的『養生月餅』,網絡平臺似乎鞭長莫及。
朱毅:對於網上出售各種手工月餅,在監管方面存在一定問題。對於那些在監管之下由大規模企業生產的月餅,在一些人看來都會有監管是否在走形式的質疑,那麼對這種家庭小作坊生產的沒有監管的月餅,又何以相信這是安全的呢?
現在很多物品都在網上出售,有的甚至不在電商平臺上出售,而是在微信朋友圈裡叫賣,對於這些情況,監管就更加困難。我覺得,目前最重要的還是培養提高消費者的消費意識。
孫娟娟:養生是目前消費者非常關注的一種健康型消費訴求。鑒於我國藥食同源的傳統,盡管可以借助食療促進養生,但是就某一類食品而言,其如何養生是需要借助一定的物質含量及其功能來實現的。當保健食品的使用目的定位在保障和促進健康時,其功能聲稱裡並沒有養生這樣的選項。因此,一方面需要打擊借『養生』這樣的宣傳以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另一方面也需要考慮與時俱進的消費訴求,借助術語和定義的明晰,規范市場上出現的從營養、生產方式等角度作出的新的食品聲稱。對於由於網絡平臺發展所推進的線上月餅營銷渠道和方式,目前已有的針對網上食品銷售、廣告宣傳的規定是打擊網上違法銷售月餅的依據。隨著中秋節的臨近,專項類的整治和風險交流也有助於保障假日期間消費者的月餅食用安全、保護他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