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海淀法院,人們經常看到一位法官,除了在法庭開庭審理案件,他經常利用開庭間隙,和當事人在樓道裡溝通、交談。在心與心的交流中,許多案件在開庭前得到了調解。他就是被當事人親切地稱為『樓道法官』的李紅星。
在海淀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較突出,李紅星法官曾經在一年中審理了818宗案件。如何緩解辦案壓力?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他。在一次案件的調解過程中,李紅星得到了啟發。
李紅星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長
李紅星:『我就習慣於提前走出法庭,到樓道裡去尋找下一個案件的當事人,在樓道裡和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發現有些案件就這樣,在樓道這個場合就達成了調解。在樓道裡站在那和當事人通過聊天的形式進行交流溝通,更有助於拉近法官和當事人的距離,能夠建立起和當事人之間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他覺得你法官站在這兒跟他聊聊家常、聊聊他的案情,幫他排懮解難,從而有助於化解矛盾、化解糾紛。』
在樓道裡和當事人溝通、交流,成為李紅星化解當事人矛盾糾紛的『秘笈』。從2004年至今,他總共辦理的8000多宗案件中,有超過80%經過調解得到了解決。
『樓道法官』李紅星的故事,是近年來全國法院系統通過調解方式解決民商事糾紛的一個縮影。為快速有效化解糾紛、減輕法院案件壓力,近年來,各地法院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大力推行訴前調解、和解以及訴中調解,越來越多的訴訟案件最終以調解方式結案,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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