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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文案中含『最』字被舉報 對方開價碼稱可私了
2017-09-20 10:00:30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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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圖書推廣文案中含『最』字被舉報,有舉報人開出價碼表示可『私了』

  一些職業打假人鑽《廣告法》空子舉報牟利

  有關專家表示,執法人員需提高執法能力,不要看到『最』字就出手

  本報訊(記者楊召奎)『這兩天都在跑工商部門,因為我們的一本書被職業打假人舉報了。』近日,一家名為讀庫的出版公司在其官方微博上抱怨稱,該公司推出的一套童書《小小自然書》,因推廣文案中『最質朴的大千世界給最初的你』這句話使用了兩個『最』字『絕對化』用語,被職業打假人舉報涉嫌虛假宣傳。

  讀庫有關負責人表示,9月11日,他接到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的電話,得知公司出版的一套名為《小小自然書》的童書被舉報涉嫌虛假宣傳。工商部門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帶上相關材料去說明情況。目前,該案正在調查中,還沒有明確的結果。

  此前讀庫已被舉報過兩次。最近一次是其引進的美國《大眾科學》雜志三冊精華版,也被職業打假人以涉嫌虛假宣傳為由舉報。該舉報人還開出價碼表示可以私了,不過被讀庫拒絕。

  記者采訪了解到,近年來,被職業打假人『瞄上』的出版公司越來越多。《中國國家地理》雜志社發行部王經理對媒體表示,今年他們已被舉報3次,前兩次被舉報後他們都是通過私下給錢解決此事。最近被舉報的是一套名為《科學大爆炸》的兒童科普書,舉報理由是封面上『科學是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這句推薦語含有『最』字。

  一位基層工商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上述問題確實存在,他們也對職業打假人的行為感到頭疼。

  『如果他們舉報了,我們不受理,他們就會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去法院起訴我們不作為。』該工作人員說。

  中國廣告協會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廣告法》確實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這是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上述詞語不僅違反了公平競爭原則,還違背了廣告的真實性原則,但這並不是說所有含『最』的詞都不能使用。

  『即使廣告內容中含有「最」等字詞,只要它不違背廣告的真實性原則,不違反公平競爭市場規則,不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就沒問題。』中國消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最質朴的大千世界送給最初的你』中的『最』字,是一種文學性表達,而非直接宣傳圖書本身,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因此不違反《廣告法》的規定。

  陳音江指出:『職業打假行為可以督促企業合法合規經營,有利於淨化市場,但職業打假也存在問題。面對各種繁雜的職業舉報行為,有關監管部門以及執法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的執法能力和水平,不要看到「最」字就出手。如果接到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舉報,要及時告知理由和依據,依法駁回舉報,這樣既不浪費行政資源,又避免給被舉報對象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