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攜款出逃長達四年之久的朱某,來到江蘇省響水縣檢察院自首。
朱某曾任響水縣一所中學校長。2009年8月以來,他利用職務之便,先後4次收受食堂承包人賄款23萬元人民幣。2013年7月,朱某在接受調查後,攜帶受賄款10萬元外逃。2014年2月,響水縣檢察院立案偵查,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上網追逃。
外逃四年來,朱某在蘇州、無錫、常州等地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為『安全』考慮,他選擇租住農家院落,自身患有糖尿病,不能正常地治療。他很少外出,成為一個提心吊膽的『宅男』。他交代說:『在外幾年,無法對父母盡孝、無法與親人相見,備受煎熬。』
鹽城市、縣兩級檢察院將追逃與辦案放在同等位置對待,制定『定人員、定任務、定時限、定責任』的專案責任機制,編織追逃網絡,疊加震懾力。同時,宣傳引導的工作一直沒有放松,敦促投案自首的努力一直在進行。5月初,檢察機關獲悉朱某意欲投案,派乾警到他家中系統講明法律和政策,化解他親屬思想上的疙瘩。
歸案後,朱某退出贓款23萬元。『檢察機關正在緊張地調查取證,將在法定時間內依法作出處理。』響水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周志翔說。(通訊員潮洋晶晶)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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