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9月11日電(記者 張亮)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日前通報了多起涉農扶貧領域腐敗典型案件,其中寧夏同心縣多名鄉村兩級乾部因扶貧不精准、平均分配扶貧資金受到黨紀處分。
通報稱,2015年,同心縣王團鎮大溝沿村在確定建檔立卡和脫貧銷號過程中,村乾部建檔立卡戶不精准,致使2016年在開展精准扶貧『回頭看』工作時,大溝沿村出現了部分脫貧戶比當年的建檔立卡戶還要貧困的現象。
2016年12月,大溝沿村黨支部書記馬進伏主持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采取平均分配的辦法,按本村實有戶數、以每戶500元的標准將43.2萬元的『雙到』扶貧項目資金發放給全村864戶農戶。2017年7月,王團鎮黨委給予馬進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團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馬鑫因工作失察也被處以黨內警告處分。
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同心縣下馬關鎮田園村。2014年,同心縣扶貧辦分配給田園村524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雙到』工程項目補助資金104.8萬元,分配給555戶整村推進扶貧到戶項目補助資金175萬元。田園村班子決定將上述共計279.8萬元扶貧專項資金,按照全村實有戶數1347戶,每戶2064元的標准進行平均發放。今年7月,同心縣紀委分別給予田園村黨總支書記鎖耀龍、黨總支副書記鎖成傑、村委會主任冶正發、村會計鎖國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村黨總支委員李娜、鎖忠和黨內警告處分。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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