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商勾結用豬骨混充人骨詐領遷葬費。(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此外,擔任新北市八裡區公所民政災防課裡乾事的連龍得,借負責殯葬管理之權,向林以『借錢』的名義收賄35萬元,甚至多次要求對方帶他去聲色場所消費、提供租車費及油錢等共計70萬元。
合議庭指出,依法查扣的6110包骨袋中有6104包骸骨是以『5比5』為比例混有豬骨,林等人因此不法獲利1628萬5420元;由於連男並不知情林男等人的犯行,故依貪污等罪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法官表示,殯葬業者以豬骨混入人骨的行為嚴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是對死者的大不敬,依詐欺罪取財判林功輝、曾錦田夫婦3年徒刑,協助員工游、林2人1年10徒刑。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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