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法倒逼公民守法
在華夏銀行太原分行工作的杜女士告訴記者:『無論是坐車還是駕駛車輛,我都會系好安全帶,就算是坐長途大巴,我也會系好安全帶。不系安全帶的話,總感覺不安全,系上了安全帶心裡就很踏實了。』
『這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細節,但是在關鍵時刻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我在這方面一直特別注意,早已形成習慣。私家車的後座有一個把手,在車輛顛簸時可以拉那個把手。有一次我和同事出去玩,坐在後排比較擠,我沒有系上安全帶,在車輛行駛顛簸的時候,我就去拉把手,但是明顯沒有系安全帶緩衝的作用大,所以還是系上安全帶更安全一些。』杜女士說。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實事求是地說,幾年前,我身邊的人都不太重視系安全帶,大家都認為不系安全帶不會有啥事兒。對於慣性傷害,大家也認為沒那麼可怕。』杜女士說,這幾年的情況就不同了,法律法規對系安全帶的規定更明確,而且交警查處的力度更大,這些讓大家對系安全帶越來越重視。
杜女士說的相關規定,指的是從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其中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自施行後,各地交警部門都加大了嚴格執法力度。
比如,自2016年10月1日起,湖北省武漢市電子警察將正式開始抓拍駕車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今年3月25日起實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在配有安全帶的座位就座時未使用安全帶的,對機動車乘坐人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河北省秦皇島市自2016年4月20日開始執行新的交通執法標准,對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不限區域道路進行抓拍;江蘇省規定,在高速公路上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記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