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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飲料『?哇潮飲』竟含『毒品』
2017-09-07 10:03:48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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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公司曾發聲明

  否認含有違禁物成分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哇潮飲』品牌由四川拾藏實業有限公司經營,生產商則為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維爾樂飲品有限公司。

  在四川品牌網上,北青報記者看到一篇名為《關於『?哇潮飲』打擊假冒偽劣及謠言的聲明》,其中聲稱?哇潮飲不含酒精卻能夠像酒一樣讓人身心愉悅,得益於它含有的特殊成分即『γ-氨基丁酸』,且安全性得到長久以來的證實。這份聲明同時稱,根據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檢測報告顯示,兩款(無汽型和起泡型)?哇潮飲24項檢測項目均合格,達到2017年食品安全標准;同時,公司委托專業機構瑞士SGS的藥檢報告結果顯示,11個項目全部呈陰性,不含任何國家違禁物成分。

  拾藏實業有限公司商標注冊信息顯示有三種,分別為『?哇開心潮飲』、『?哇開心水』和『?哇潮飲』。

  昨天,北青報記者聯系該企業登記電話號碼,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此外,工商信息顯示,該企業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於今年9月6日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執法部門:

  禁止生產、販賣此類飲品

  9月5日,北青報記者電話詢問廣東省佛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有聲明稱『?哇潮飲』沒有檢測出違禁藥品,工作人員介紹,由於之前該飲品上報檢測的項目中並未含有『γ-羥基丁酸』項目的檢測,因此沒有檢測出問題。

  該工作人員介紹,在餘姚等地公安發現飲品有問題後,佛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南海區維爾樂飲品生產廠家做了相關檢測,檢測出?哇潮飲中的確含有管制類精神藥品——『γ-羥基丁酸』。但佛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如此,但由於?哇潮飲中『γ-羥基丁酸』的含量較小,只要不食用過量,不會產生巨大毒性,可被人體代謝。

  北青報記者從佛山市食藥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公安分局已經禁止此類飲品的生產和販售。同時,工作人員提醒稱,一旦發現?哇潮飲的販賣,可向當地公安或工商管理部門舉報。

  昨天,廣東省公安廳涉毒專線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省公安廳已經接到廣東各地群眾的多次舉報,對此事非常重視。『據我們目前所知,該產品在全國20多個省市地區都有銷售,在我們接到群眾舉報後繳獲的?哇飲品中,大部分都的確含有違禁藥品。除了「?哇潮飲」之外,「啪啪潮飲」和「?哇氿」等名稱的飲品也都屬於同類違禁物品。』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