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李女士介紹,2012年,她與廣大受害者向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訟,女兒的同學李某,包括她的上線4人因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到四年不等。至此,李女士一家纔結束這一段傳銷經歷。
李女士稱,回家後,她也沒向任何人再說起此事,『我想徹底將這段不堪回首的經歷埋葬』,直到最近,李文星案被媒體曝光後,她纔決定直面過去,認真總結反思。
談到如何避免讓更多的人陷入傳銷時,李女士說,大家一定要牢記, 天上不會掉餡餅,致富除了靠勤勞和智慧,沒有其他捷徑。另外,傳銷人員深諳人性,善於打親情牌,大家對此一定要加以防范,尤其是涉世不深的年輕人更要提高警惕。
『總之,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千萬不要沾染傳銷,否則噩夢般的生活就開始了。希望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警示更多的人,特別是大學生,以免被騙。』
在這裡,晚報君也向大家征集線索,如果你身邊有從事傳銷或是疑似傳銷活動的,請給我們反映;如果你有親戚朋友從事傳銷或是疑似傳銷活動的,也請告訴晚報君。我們會將你的講述或是吐槽及時發布出來,讓更多人擦亮眼睛,遠離傳銷!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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