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手記
今年3月25日,最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實施。其第二章第三十四條中首次強制規定,4歲以下兒童乘坐家用車,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時,未配備或者未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目前,除了上海,山東、深圳也將4歲以下兒童強制使用安全座椅寫進了地方性法規。
在不少交通安全領域的專業人士看來,這些地方立法的積極意義在於,通過強制性立法保障兒童乘車出行安全。
這無疑是科學立法取得的顯著成果。
而從另一方面看,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情況變化,也折射出『法治』二字深深紮根在人民心中,全社會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日漸濃厚。因為,不管是從關於兒童安全座椅的質疑到認同態度之變,還是從企業銷售、租賃市場的變化來看,社會對兒童乘車出行安全的意識在不斷提高。安全意識的提高,則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公眾法治意識的提昇,因為安全必然建立在尊法、守法之上。
小小安全座椅的故事,道出了科學立法、全民守法。這恰恰說明,法治已浸潤到我們生活中的每個細節,全面依法治國的嶄新畫卷正在激情繪就。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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