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非法集資?
無數個一夜暴富的新聞之後,ICO究竟是不是非法集資的討論日益盛行:ICO融的『資金』身份並不明晰的比特幣等所謂的數字貨幣,然而其投資玩法卻又並不符合我國幾乎所有與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
實際上,從當下監管層針對ICO的風險提示中,也並不難看出將ICO定義為非法集資的傾向。上周三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范各類以ICO名義吸收投資相關風險的提示》中便指出,部分機構以ICO為名義從事融資活動,相關金融活動未獲得任何許可,其中涉嫌詐騙、非法證券、非法集資等行為。
更有法律業界人士撰文指出,ICO一度被認為巧妙地規避了《證券法》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相關內容,ICO僅僅是穿了合法的馬甲,其本質就是變相非法集資。除此,即使ICO可以擺脫非法集資的嫌疑,但也涉及明顯的合同詐騙。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陳雲峰公開表示,2013年12月3號央行聯合四部委發的《關於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將比特幣定義為虛擬商品,明確界定它不是貨幣,尤其不是法幣,不具備有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
『而在8月24號國務院又發了《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征求意見稿)》,其中第15條第二款就提到了以發行虛擬貨幣為名義籌集資金的行為,如果違反了國家許可和相關法律法規可能會啟動行政調查。』在陳雲峰看來,這是對ICO行政監管的明確信號。
如何監管ICO?
從當前的法律角度來講,越來越多的法律業界人士傾向於將ICO定義為非法集資。而來自業內的人士對於ICO亂象的聲音越來越大:正如當年野蠻發展的P2P一樣,ICO市場騙子橫行,抄襲代碼、虛假消息,甚至發行方連公司實體都沒有……如此魚目混雜的ICO市場,究竟是否要取締還是要監管呢?
此前,曾有報道稱監管或將對ICO市場進行『一刀切』,但隨即該傳言便被監管層否認。不過,也有知情人士指出,目前所有的傳統監管思路都對這個新生事物束手無策,或者超單個部門職權范圍,所以監管對ICO市場究竟如何監管仍未可知。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ICO的監管問題是世界性的問題,即便中國全面取締ICO,資金也有可能通過各種渠道流向海外的ICO市場。且以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來融資,這在央行著力推行數字貨幣研究、區塊鏈技術開發的當下,有著不小的創新意義。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也表示,隨著機制越來越完善,ICO對於高新技術公司是融資的好機會;想做事情的公司通過ICO融資,也會讓這個市場獲得認可。
實際上,美國已經將ICO納入證券范疇,要符合聯邦證券法律的要求,其中包括ICO和數字代幣發售行為。在上周五,美國金融委員會成立了一個由金融專家組成的專家小組,專門頒發證書和評估潛在的優質ICO項目,該獨立機構已被任命為ICO認證委員會或ICC。
而在中國,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曾建議,ICO額度管控與白名單管理,避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中進行監管套利。ICO融資計劃管理,引入VC的階段性投資理念,有助於投資者保護。同時,對發行人施予持續、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強調反欺詐和其他責任條款;強化中介平臺的作用。監管部門主動、及早介入,加強行為監管,全程保留監管乾預和限制權力,並加強國際監管合作與協調,開展ICO『監管沙盒』。
北京晨報記者姜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