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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基本實現預期改革目標
2017-08-26 17:50:0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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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營改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實施5年多來,特別是全面推開1年多來,這項重要改革的成效如何?

  8月25日,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發布營改增第三方評估報告顯示,營改增試點發揮出降低企業稅負、培育經濟新動能等重要作用,基本實現預期改革目標。

  減稅效果『真金白銀』

  『營改增是一項綜合性的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中國財科院院長劉尚希說。根據國務院提出的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的精神,中國財科院組織開展營改增試點改革的第三方評估工作,從全國層面角度評估營改增試點改革的整體情況,並選擇北京、上海、遼寧等10個東、中、西部的典型地區作為重點區域進行調查,評估營改增制度設計、改革實施、改革績效和預期目標實現等情況。

  評估報告分析,營改增試點改革的全面推開恰逢全球經濟下行期,該改革既著眼於優化稅制、為我國經濟轉型奠定制度機制基礎的長期目標,又立足於為企業減負的短期目標。

  評估報告指出,營改增統一了貨物和服務稅制,優化了稅制結構,降低了企業稅負,增強了企業經營活力。營改增的減稅效應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原增值稅納稅人因營改增後抵扣范圍擴大而帶來的減稅;二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因稅制轉換帶來的減稅。

  『對企業而言,減稅是「真金白銀」,對激發企業經營活力是實實在在的,減稅乘數效應的發揮對提振經濟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評估報告指出。

  多重效應日益顯現

  『營改增遠遠超出了稅制改革的范疇,其效應具有系統性、整體性、綜合性。』劉尚希認為,營改增不僅僅是一項減稅政策,更有多方面改革效應,而且長期看改革效應會越來越大。

  在評估報告發布會上,專家學者都對營改增的多重效應進行充分肯定。『營改增是降成本的重要舉措,同時還促進經濟動能轉換和產業結構昇級,並且提昇了稅收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研所所長李萬甫表示。

  首先,營改增促進企業轉變經營模式,規范和提高管理水平。評估報告指出,營改增改變了企業的核算方式以及企業上下游合作方的稅收負擔。企業在供貨商選擇、采購模式,定價模式等方面都應進行相應的調整和規劃。

  比如,對建築業而言,營改增後,有利於促進大型建築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將原本的掛靠單位內化為建築企業的項目經理部,采取扁平化管理、公司直營等模式,加強項目管控,提高企業資源整合能力,真正走向實體化。

  其次,營改增拓展了企業發展空間,促進了創業和就業。評估報告指出,營改增後小微企業普遍減負,催生了大量市場主體,提高了新創企業的生存發展能力,促進創業和就業。

  再次,營改增有利於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新業態融合發展,培育經濟新動能。營改增通過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消除商品和勞務流通中的重復征稅,可以改變大部分生產型服務業內化於第二產業內部的情況,促進研發、設計、營銷等內部服務環節從主業剝離出來,成為效率更高的創新主體。評估報告以營改增試點改革最早的上海地區為例,上海市第三產業佔比從改革前一年(2011年)的58%上昇到2016年的70.5%。

  推動改革不斷深化

  『總體看,營改增試點改革是一項成功的改革,其預期改革目標都基本上得以實現。』評估報告認為。同時,評估報告也指出了當前還存在的一些問題,包括增值稅抵扣鏈條有待全面打通、現行稅率檔次過多、服務業一般納稅人認定標准過高、部分行業政策有待完善和明確等。『營改增是一項非常復雜的改革。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劉尚希表示。

  實際上,營改增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已經引起國務院的高度重視。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明確,下一步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對癥下藥,推動改革不斷深化。

  在簡並稅率方面,評估報告建議,下一步應結合試點運行情況、宏觀經濟運行情況及企業的承受能力,在整體稅制結構優化的基礎上,適當簡並增值稅的稅率檔次,且對大部分應稅貨物、勞務和服務都應按照標准稅率征稅。

  為提高服務業一般納稅人佔增值稅納稅人的比例,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稅額抵扣和征管的『鏈條機制』,平衡增值稅新老納稅人之間的負擔,評估報告建議,可結合原增值稅納稅人的認定標准,適時降低服務業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准,將更多的服務業企業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

  同時,評估報告還對加強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提出一系列建議,包括簡化納稅申報流程和業務辦理程序,研究制定各營改增試點行業稅收管理規范;完善網上辦稅,加強營改增的信息化管理;完善和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等等。

  評估報告還建議,加快推進增值稅制度立法。『增值稅立法先要厘清改革思路,應立足長遠發展,通盤考慮中國稅收制度體系的選擇和設計。在增值稅立法前,應全面梳理相關稅收政策,加以歸類、整合,並根據形勢變化和政策本身的施行效果加以取捨、修訂,以有利於稅收征收管理。』劉尚希說。

責任編輯: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