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防蚊蟲叮咬的驅蚊產品是不少家庭的常備藥物。市場上的防蚊驅蚊產品五花八門,不少以『純天然、植物提取、無化學成分、無刺激』為賣點,但是否真正安全?驅蚊效果是否又如廣告上宣傳的那樣?昨天,(上海)市消保委針對21件宣稱具有防蚊功效的產品召開了公開調查會。記者獲悉,宣稱『防蚊』的產品卻沒有農藥登記證、以長時間驅蚊為賣點卻沒有檢測報告、明明加入了驅蚊酯等化學成分卻宣稱全天然,成了驅蚊劑產品市場的幾大亂象。
14家無農藥登記證
市消保委表示,在京東、1號店、天貓等電商平臺上,購買了21件宣稱具有防蚊功效、且銷量比較靠前的產品,涵蓋了雷達、寶寶金水、潤本等主流品牌,價格在11.9元至135元不等。
調查中,只有雷達、立志、櫻之花、衛豹、子初、寶寶金水、欖菊兒寶健等7款產品,具有農藥登記證號或生產標准文件號,也有驅蚊時間標注及相關檢測報告。另外2/3的產品,在調查時並未提供農藥登記證或相關檢測報告。
對此,上海市疾控中心傳防所副主任技師劉洪霞表示,2017年6月1日起實施的《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經營、適用的農藥,應取得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批准文件號和產品標准號,其中就包括『用於預防、控制蚊蠅或有害生物的』防蚊液。『防蚊液從名字上就可看出,是對蚊蟲叮咬起到趨避作用,其成分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植物源、純天然的;另一類是化學合成的,含有驅蚊酯、避蚊胺等成分。』劉洪霞說。
然而,不少消費者對這項規定並不了解。在消保委前期進行的調查中,51%的消費者表示購買驅蚊液時會關注安全性,45%表示會關注效果,只有4%會關注是否有農藥登記證。對此,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提醒消費者:『不是噴在植物上的纔叫農藥,噴在人皮膚上的、只要有防蚊功效的也屬於農藥,必須要獲取農藥登記證,進行一系列安全性和功效測試。』
護膚液當防蚊液賣
產品的防蚊效果也令人關注。專家表示,合格的驅蚊劑必須達到B級,即有效驅蚊時間大於等於4小時,若大於等於6小時,則可達到A級。然而,在沒有農藥登記證的14款產品中,有12家沒有防蚊效果測試證明,網頁廣告中宣稱的防蚊時效有誇大宣傳、隨意標注之嫌。比如,京東自營的『金盾嬰寶防護護膚液』,雖然宣稱『8小時有效防護』,但未找到任何和防蚊驅蚊有關的標准。仔細辨別,產品標注的還是廣東汕頭生產的化妝品批號。『護膚液當做防蚊液來賣,是否經過平臺審核?』針對唐健盛的疑問,平臺表示,僅會對入住商家的總資質進行審核,但對具體功效是否有報告不太清楚。
還有一款1號店售賣的『啾啾baby驅蚊噴霧』,宣稱『萃取天然桉樹精油,0歲寶寶也可放心使用』。商家現場表示,具備日本的檢測報告,但專家發現,日語檢測報告上,用作實驗的昆蟲包括『黑腹果蠅和成蟲』,並不屬於蚊類。
『全天然』含化學成分
調查還發現,一些宣稱『全天然』的驅蚊產品,卻檢測出了化學成分。比如『喜朗嬰兒防蚊液』,主要成分為『香葉天竺葵提取物、亞香茅油等』,並可確保『無蚊4.67小時』。但根據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的報告,產品中檢出2.39%的驅蚊酯。對此,企業代表現場回應『不知道為何有驅蚊酯』。而京東全球購售賣的『VAPE嬰兒驅蚊液』,宣稱『天然驅蚊』,也被檢測出含10.73%的避蚊胺。
對此,消保委反復強調,驅蚊酯、避蚊胺等屬於國家允許添加的驅蚊劑成分,並非有害物質,檢測出此類物質也不代表產品有問題。但重要的是,商家不能『掛羊頭賣狗肉』,廣告必須和產品相符。
前期調查還發現,80%的消費者給孩子買防蚊液時,會選擇專門適用於嬰兒的。但專家表示,國內尚無針對嬰幼兒和孕婦防蚊效果的評判標准,『防蚊液效果試驗中,實驗人員都是成人,且必須有相關資質,沒有使用過嬰幼兒或孕婦作為實驗人員』。而在現場,也基本沒有商家能拿出大陸境內『適用於嬰兒』的檢測報告。『初步判斷「適用於孕婦嬰兒」只是一種營銷噱頭,希望商家對消費者負責,不要采取誘導的方式來增加銷量。』唐健盛說。(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