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能一次次通過審核
張俊健認為,如果不符合報考條件,作為資格認定的最初程序,報考資格的審核為何能通過,並在此後一次次的公示沒被發現,還能通過?
《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明確,考生報名分為報名信息網上輸入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兩步,同時規定『所有已按規定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所選擇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辦理報名資格審查、交費、攝像、采集指紋和信息復核、確認等手續,未辦理現場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辦法》還要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須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並指導考生認真核實本人所填報的姓名、戶籍、身份證號碼等各項報名信息,確保准確無誤。』
張俊健說,從網上報名、報名的現場確認以及之後的專項測試、再到被公示,張智博均嚴格按照要求執行,現在到了高考結束、高校錄取的最後時刻,卻被告知沒有資格,這讓考生如何承受?
真正的問題在於:這名考生已經錯失了報考其他院校的機會。
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廈門大學給張智博的回復稱,『接到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函件,告知「你校報送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該函件同時告訴張智博,該校高水平運動隊簡章中有關錄取的要求為『入選我校B類資格考生均需參加考生所在省份組織的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入選的文化成績要求,經公示無異議並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核准,我校將給予錄取,並安排在我校新聞專業學習』。
張俊健說,張智博參加了浙江省高考,取得577分的高考成績,已屬於浙江省的高考一段分數線,超過了廈門大學『本二』的分數要求,經過了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2017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廈門大學)』公示,也通過了省級招辦的審核,該公示沒有異議。
據悉,就張智博一事,廈門大學也專門發函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作出說明,稱:『該生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武術項目專業測試成績85.26,達到武術B類本二線錄取資格最低控制分數線75分。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考生入選我校高水平運動隊B類資格,經公示無異議,最終確認考生獲得我校高水平運動隊B類本二線錄取資格。』
但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表示,他們只能按文件要求嚴格執行。
目前,張智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拒不向廈門大學投送原告學籍檔案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