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揪出另一團伙
『時間拖得越久,文物追回的難度越大。事不宜遲,必須在被盜文物被倒賣之前將其追回。』專案組民警再次收繳文物後,加大追繳力度,並很快收集到一條線索:市場上有人在私下聯系出售編鍾、石磬、青銅鑒等青銅器,特征與神秘消失的第二批被盜文物高度吻合。
民警遂安排專人接觸叫賣人,摸清其身份、聯系方式等信息。很快,叫賣人楊某的一系列信息反饋過來。經查,楊某系秦某的妹夫,其在市場叫賣的文物極大可能是其與秦某盜掘所得。
專案組民警立即圍繞楊某展開排查,排查結果逐步明確了楊某涉及的團伙成員身份。經綜合研判分析,該案團伙成員人數較多,第三次盜掘團伙的成員是秦某另外召集的一伙人,與前兩次盜掘嫌疑人沒有重合,與秦某均是單線聯系,並且團伙成員之間互不認識。這就是秦某拒不供述2月21日盜竊文物的原因所在,秦某拒不供述的『自信』被徹底摧毀了。
至此,對這一團伙的收網時機已然成熟。4月11日,專案民警兵分8路集中行動,將另8名犯罪嫌疑人一舉抓獲,並順利追回被倒賣至嶧城的第二次被盜掘的青銅鑒、編鍾、石磬、青銅壺等50餘件珍貴文物。
千年文物彌補空白
繳獲文物後,鑒定文物的歷史價值成了滕州市公安局黨委最為關心的事。經逐級上報棗莊市公安局、山東省公安廳和公安部,聘請山東大學文物鑒定專家、國家博物館文物鑒定專家和陝西、河南等國家級文物鑒定專家對收繳文物進行逐個鑒定,最終得出結論:全部為春秋晚期文物,其中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5件,三級文物46件。該案繳獲的文物數量之眾,級別之高,在全國范圍內實屬罕見。
其中,收繳的春秋晚期倪公戈刻有銘文12字,經專家破譯為『倪公克父,擇其吉金,作其元用。』其意是:古時的倪國公朱克父,專取好的金屬材料,做成此戈,從現在開始,要一代代延續使用下去。此戈的成功收繳,填補了山東省實物考究春秋晚期青銅器的空白。
文物鑒定的結果,加大加重了對犯罪嫌疑人的懲罰,但仍有涉案人員潛逃。公安部、山東省公安廳、棗莊市公安局、滕州市公安局各級黨委對此案十分重視,多次到案發現場實地考察。滕州市公安局局長梁龍雨在專案組會議上提出了『深度研判經營,理清脈絡,一網打盡,追繳文物』的偵查思路,要求全面打擊犯罪,保護歷史文化,並在人員、經費、裝備等後勤保障上全力支持。公安部也於2017年6月,發起歷時三個月的全國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此案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深入打擊,全力追捕在逃人員。
2017年7月31日,公安部向全國發布A級通緝令,緝捕文物犯罪重大在逃人員,該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劉某濤和孟某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