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與廣藥集團的『紅罐之爭』歷時5年之久,終於塵埃落定。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宣布終審判決結果: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互不侵權,互不賠償。』最高法一錘定音,為這場被稱作『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持久戰畫上了句點。
這一結果也推翻了2014年12月1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加多寶使用紅罐包裝屬於侵權,需要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
在宣判後兩個小時,加多寶通過官方微博發表聲明,表示對終審結果『堅決擁護,熱烈歡迎』,『集團上下對於加多寶能繼續享有使用紅罐涼茶裝潢權益感到歡欣鼓舞』。隨即,廣藥集團也通過官方網站表示:『尊重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結果。』
『紅罐之爭』是廣藥集團與加多寶繼『商標爭奪』『廣告語大戰』之後的第三輪較量,也是持續時間最長、分量最重的一次博弈。在前兩輪中,加多寶均敗訴,不僅失去了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還在2013年,因『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語被判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00萬元。
包裝裝潢即指產品包裝的造型和表面設計。根據廣東省高院的認定結果,本案中知名商品『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的內容是指:標明在王老吉紅罐涼茶產品的罐體上包括三個豎排的黃色字體『王老吉』等文字、紅色底色等色彩、圖案及其排列組合在內的整體內容。
廣州信就成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黃輝明律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由於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商品包裝裝潢權,本案爭論的焦點是商標權和知名商品包裝裝潢權益之間的關系以及商標商譽移植的問題。
究竟『裝潢權益』是否應該作為『衍生權益』回饋給知名商標權人?涉案雙方各持己見。
作為『王老吉』注冊商標的權利人,廣藥集團認為,因『王老吉』商標是包裝裝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發揮了指示商品來源的顯著識別作用,消費者當然會認為紅罐王老吉涼茶來源於『王老吉』商標的權利人,而配方、口味並不會影響消費者對商品的識別和判斷。
作為紅罐王老吉涼茶曾經的實際經營者,加多寶公司認為,包裝裝潢權益與『王老吉』商標權的歸屬問題各自獨立,互不影響。消費者喜愛的是由加多寶公司生產並選用特定配方的紅罐王老吉涼茶,本案包裝裝潢由加多寶公司使用並與前述商品緊密結合,包裝裝潢的相關權益應歸屬於加多寶公司。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結合紅罐王老吉涼茶的歷史發展過程、雙方的合作背景、消費者的認知及公平原則的考量,因廣藥集團及其前身、加多寶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均對涉案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發展和商譽建樹,各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將涉案包裝裝潢權益完全判歸一方所有,均會導致有失公平的結果,並可能損及社會公眾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尊重消費者認知並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由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共同享有。
『學界普遍認為商品包裝權益與商標權是分開的,兩者不可等同看待。』黃輝明認為,涉案包裝所依附的知名產品是『王老吉紅罐涼茶』,而這個知名產品商譽的形成是商標所有權人和實際使用人共同努力的結果。加多寶公司作為曾經的商標使用人,其商業推廣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王老吉』商標的家喻戶曉,也使得紅罐涼茶的包裝深入人心。因此,最高法允許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更符合法律規定。
在商標的許可使用中,使用人最擔心就是商標許可到期後而又沒有續期的情況下,之前付出的商業推廣白白浪費了。『最高法對於此案的判決為一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問題提供了具體的指導規則。』黃輝明表示,從此次最高法的判決可以看出,商標許可使用過程中,知名商品所形成的特有包裝裝潢權益,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尊重消費者認知,並且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由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共同享有,『這對今後類似的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
『紅罐』包裝對於兩家企業的影響究竟有多大?加多寶公司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此前在接受采訪時一語道破:『商標沒有了,問題不大,因為本來手一握,商標的字就看不到了。唯獨這「紅罐」,消費者一看就知道是涼茶!』(記者林潔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