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局回應擺放前須經住建委審批
昨天,北京晨報記者致電海淀園林綠化局綠化科,工作人員表示,屋頂施工前需經檢測,但海淀區園林綠化局未向任何個人審批進行樓頂綠化。工作人員表示,《北京市綠化條例》規定,鼓勵屋頂綠化、立體綠化等多種形式的綠化,包括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及文化體育設施等,『該條例並未對住宅樓的屋頂綠化進行規定,也無園林方面的其他法規對住宅樓的屋頂綠化進行規定。』
工作人員稱,張必清擺放盆栽行為屬『屋頂擺放物品』,『應經住建委審批,經小區業委會通過後擺放,日常由小區物業管理,具體此事由住建委管理。』對此,記者撥打了北京市住建委熱線,工作人員稱已經登記。
-專家聲音
樓頂使用權歸所有業主
北京屋頂綠化協會會長譚天鷹稱,住宅樓屋頂的使用權歸所有業主所有,張必清在屋頂擺盆栽首先應經小區業委會和物業通過。另外,屋頂綠化需足夠嚴謹的技術支橕,張必清應在綠化前向涉及園林、建設管理、防水等相關部門和專家諮詢,拿出具體方案,相關部門批准後纔能實施。他解釋,屋頂綠化應考慮建築物本身荷載重量、建築隔根防水、防范綠化物被風吹倒掉落等問題,『盆栽綠植根莖也會生長,很有可能破壞樓體建築。』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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