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3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何林璘)7月26日,企鵝號『中青報深度』刊發報道《湖南江永一鎮政府:欠債30萬一賴20年》,今天桃川鎮政府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得知報道後,該鎮政府8月3日上午還清了30萬元欠款。被欠債者首朝盛也向記者證實,已收到30萬元匯款。
首朝盛曾是江永縣瀟湘建築安裝公司法定代表人。1997年5月1日,該公司與桃川鎮政府簽訂合同,承包桃川鎮二中附屬小學教學樓工程,工程款總計28.262萬元。但教學樓蓋好後,桃川鎮政府遲遲不付工程款。多次催要無果後,2000年5月20日,首朝盛起訴桃川鎮政府,要求其支付工程款並賠償欠款利息。同年7月30日,法院判令桃川鎮政府付給該公司工程款27.762萬元,利息約2.77萬元。但首朝盛稱18年間並未收到桃川鎮政府的還款。
8月2日晚,桃川鎮政府書面回復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稱,江永縣成立了由桃川鎮政府及江永縣教育局、縣法院主要負責人組成的調查工作小組。8月2日,調查工作小組與首朝盛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桃川鎮政府將江永縣人民法院原判決的本息30.532925萬元人民幣,在8月3日一次性支付給首朝盛。18年來因30萬元衍生的利息,待依法核算、達成一致後支付給首朝盛。
『我們會找律師通過法律途徑來確定利息付多少。』該鎮黨委書記陳江平說。首朝盛表示,他希望能按照最初合同裡所規定的利率來計算18年間的利息。『按照7厘多來算,利息是42萬元左右。』
回復表示,桃川鎮政府此前曾與當事人首朝盛多次溝通協商,但由於本金支付數額有異議和利息計算有爭論,未能達成一致意見。8月2日晚,該鎮黨委書記陳江平告訴記者,縣裡經核實認為,縣教育局於2008年2月已經支付了11.8萬元給首朝盛。但對此,首朝盛持有異議,稱自己並未收到此款項,目前雙方仍在核實中。
陳江平表示,鎮政府8月3日還給首朝盛的30萬元沒有減去存在異議的11.8萬元,是全額支付。首朝盛表示已收到30萬匯款,『11.8萬這筆錢我到底有沒有收到,之後會交由公安部門來調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