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8月2日電(記者 劉巍巍)江蘇省蘇州市政府近日印發《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加強建設監管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明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應實施全裝修,其他居住建築倡導實施全裝修。
《通知》指出,采用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體系的居住建築以及商業、醫院、學校、辦公等公共建築,其整棟建築中主體結構和外圍護結構預制構件的預制裝配率2018年年底前應不低於20%,2019年應不低於30%,且外牆宜采用預制牆體或疊合牆體,鼓勵采用預制夾心保溫牆體。
『從資源節約和環保角度來說,采用全裝修方式,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資源,部分減少裝修帶來的垃圾、噪音等,保護環境。』原蘇州科技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盛承懋認為,此時出臺政策鼓勵市場提供更多高品質房源、調整房源結構,是一個比較好的時機。
據了解,對開發商而言,裝修可以產生一部分利潤。一般來說,裝修費用通常佔整套房價的15%左右,甚至會更高。然而,對剛需購房者來說,此舉可能會增加一次性付款壓力。
業內人士介紹,『全裝修』並不等於『精裝修』。全裝修不是簡單的毛坯房加裝修,根據規定,住宅裝修設計應在住宅主體施工動工前進行,即住宅裝修與土建安裝必須進行一體化設計。『全裝修』是指牆面與地面已完成粉刷,廚衛基本具備使用功能;『精裝修』則是指裝修的檔次及規格,只需搬進家具和沙發等軟裝就可拎包入住。
《通知》試行時間為自印發之日起3年。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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