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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縣交通局股長多次挪用公款賭博被判刑
2017-04-27 15:51:41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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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我最開始的時候是想過將錢還回去的,後來數額太大,我也知道不可能全部還回去了,後來就逃走了。我知道自己觸犯了黨紀法規,非常後悔,被抓時我心裡反而放下了,我會自己去面對自己要承擔的責任。』王美玲在接受調查時泣不成聲,懊悔不已。

  王美玲,女,江西省蘆溪縣交通運輸局財務股原股長兼會計。在擔任單位會計期間,王美玲利用單位財務監管漏洞及職務便利,先後多次挪用公款、借用公款不還累計達632萬元,後攜款潛逃深圳8個月。最終,王美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因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打牌玩樂消費大,貪欲的『潘多拉魔盒』被打開

  王美玲愛慕虛榮,喜歡打牌、旅游、購物。但作為一個股長,她的收入有限,加上還要還房貸、供女兒上學,根本滿足不了她的需求。於是,她絞盡腦汁,把手伸向了單位的公款。

  『當時自己經常打牌,去澳門等地玩樂,還要還債,支出確實很大,剛好自己作為單位會計,既管著單位財務章、支票,又管著法人印章,就想到用這個轉移資金。』王美玲坦白道。

  2013年11月14日,王美玲將人生挪用的第一筆25萬元資金打入自己的銀行賬戶。開始還想著等有了錢就還回去的她,後來完全沈浸在奢靡的生活中不能自拔,第二次、第三次……一發不可收拾。

  既當會計又當出納,單位成了她的『提款機』

  2013年,王美玲在單位做報賬員時保管了單位法人印章。後來,蘆溪縣財務管理權限下放,要求各部門自行做賬,此時,王美玲已擔任該局財務股股長兼會計。

  蘆溪縣交通運輸局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局領導財務意識淡薄,未要求分開保管印鑒和支票,致使該單位的財務章、法人印章及支票由王美玲一人保管。加上與銀行、縣財政局電子對賬、制作報表也都由她一人負責,轉賬對她而言毫無障礙,沒有任何監督制約。

  『當時也沒領導查賬,只是問我賬上用了什麼錢,用到什麼地方,還剩餘多少,他們基本不看會計報表和銀行明細。遇到每年審計檢查,我也都能應付過去。』王美玲說。

  有了這個便利,王美玲膽子越來越大,貪欲越來越強,先後共從單位賬上轉走632萬元,用於個人消費、還債、賭博等,單位儼然成了她的私人『提款機』。

  攜款潛逃8個多月,終難逃懲處

  2015年4月,蘆溪縣委調整了縣交通運輸局主要領導,面對前任局長的離任審計及新任局長多次要她交賬的局面,王美玲雖口頭答應交賬,但一直以各種理由推托,甚至編造其哥哥生病住院要人照顧、自己患病住院等各種荒唐借口來拖延交賬時間。眼看事情即將敗露,王美玲心急如焚,曾想一死了之,但又沒有勇氣,最終選擇走上了攜款潛逃的道路。

  為了躲避追捕,王美玲制造假象,用自己的身份證買了去上海的車票,但人卻通過假身份證去了深圳,並多次換地方租房子。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經過長達8個多月的追捕,王美玲最終在深圳坪山新區被抓獲。案發後,已追回贓款133.05萬元。

  2016年9月7日,因犯貪污罪,蘆溪縣人民法院判處王美玲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

  貪婪是把高懸在頭頂上的劍,欲望則是魅惑人們的『潘多拉魔盒』。執紀人員表示,一旦打開了欲望的『潘多拉魔盒』,貪欲便一發不可收拾。王美玲案警示我們,黨員乾部必須時刻自我警醒,時刻不忘加強黨性修養,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記者李偉通訊員王麗娟)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