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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禁令』 十條鐵紀規范消極執行、亂執行等
2017-04-20 14:45:55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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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原標題:最高法專項整治消極執行、亂執行十個嚴禁規范執行

  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關於開展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情況,發布《人民法院規范執行行為『十個嚴禁』》。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到今年11月,整治內容包括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執行不廉、作風不正、有令不行等。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少軍介紹,去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狠抓頂層設計和統籌推進,及時制定工作綱要,主動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研究制定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評價體系,明確了具體的路線圖、責任人和時間表。經研究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將在穩步推進各項工作的同時,開展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人民法院規范執行行為『十個嚴禁』》內容包括:一、嚴禁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冷硬橫推』及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二、嚴禁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及違規執行案外人財產;三、嚴禁違規評估、拍賣財產及違規以物抵債;四、嚴禁隱瞞、截留、挪用執行款物及拖延發放執行案款;五、嚴禁違規適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及對納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案件不及時定期查詢、司法救濟、恢復執行;六、嚴禁違規使用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與案件無關的財產信息;七、嚴禁違規納入、刪除、撤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八、嚴禁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違規會見當事人、代理人、請托人或與其同吃、同住、同行;九、嚴禁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吃拿卡要』或讓當事人承擔不應由其承擔的費用;十、嚴禁充當訴訟掮客、違規過問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

  根據部署,各高、中級法院要成立由執行、組織人事、審判管理、紀檢監察等部門參加的專項整治行動巡查組,通過聽取匯報、調取卷宗、座談走訪、明察暗訪等方式對轄區法院進行巡查檢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與政治部、審管辦、監察局等組成專項整治行動巡查組,重點檢查各高級法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情況,視情抽查部分中、基層法院。(記者徐雋)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