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章程 通訊員 雲法宣)發出去的微信紅包,能否要回?兩名數十年未曾聯系的初中同學,因一個同學微信群久別重逢,相聊甚歡。不久後,已婚的兩人搞起曖昧來,還相互發送帶有『愛』之類字眼的微信紅包及微信轉賬,其中男同學先後發出了12萬多元。不料,男同學事後卻將女同學告上法院,聲稱之前發給女同學的錢全部為借款,要求還錢。面對控訴,女方則認為,兩人之間比普通同學關系更深層次,她也多次發送紅包給對方,這是雙方禮節性的贈予以及回贈。記者昨日獲悉,本案經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資金往來上百次,金額從0.8元至10000元不等,與民間借貸中正常的交易習慣嚴重不符,不能認定為借款,遂駁回男方的全部訴訟請求。
同學聚會發紅包玩曖昧
根據阿明的訴狀,今年37歲的阿明和阿秀兩人自1996年畢業後就沒聯系過。2015年8月左右,因同學聚會,阿秀創建了一個初中同學微信群,數十年未曾謀面的同學們在群裡相聊甚歡。
在微信群裡,阿秀經常向阿明訴說對自己的婚姻生活以及生活的不滿。阿明作為傾聽者時常安慰。一來二去,兩人感情漸漸昇溫。在微信溝通中,兩人多次相互發送微信紅包及微信轉賬,備注內容分別為『一生一世我只愛你』『我愛你』『端午節快樂』『一生一世我愛你』『一生一世』等,微信紅包數字也是『520』『1314』『888』等有意味的數字。
平常,阿明還通過現金、銀行轉賬、淘寶支付等形式,給阿秀前前後後付出超12萬元。
男方起訴想拿回錢財
這樣不計較金錢的付出,理應贏得女同學的心?但事實上,劇情發生逆轉:2016年12月,阿明告上法庭,稱之前打給阿秀的錢全部為借款,要求阿秀還錢。
『我多次要求她還款,礙於情面並未緊追,直至2016年8月我資金緊張要求她還款時,她不承認借款事實,並多次電話騷擾辱罵我及我妻子。我多次索要無果,所以起訴到法院。』阿明在訴狀中說。他請求法院判決阿秀償還借款共計121831.94元。
阿秀則表示,借款不是真實事實,阿明提交的證據都是轉賬幾十元、幾百元的記錄,而且數額都是520、1314等含義曖昧的數字,這些數字均說明雙方關系不一般,如是借款不可能出現上述數字,這些只能說明存在轉賬記錄。阿秀還辯稱,自己已為人妻,有正當職業,有固定收入,無須借款;阿明通過微信或其他轉賬給的錢財,其中有包括阿明讓其代為支付的貨款以及代購衣服、鞋應支付的款項。此外,兩人之間的關系已比普通同學關系更深層次,她也多次向阿明支付微信紅包、微信轉賬、購買機票等,兩人之間的轉賬、紅包、購票等行為實為雙方禮節性的贈予以及回贈。
本案庭審中,阿明提交了短信聊天記錄,用以證明阿秀向他借款但拒絕打欠條的事實。對此,阿秀則辯稱,短信的主要內容是因為兩人關系過於密切,被阿明的妻子發現,阿明被迫要求她出示借條,但不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
判決:
不是借款不用還
白雲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民間借貸必須借貸雙方均達成借款的合意,民間借貸關系纔成立。本案中,阿明、阿秀之間雖存在多筆的資金往來,但無證據證明雙方已達成借款合意,且雙方之間資金往來中多有曖昧字眼備注,結合實際雙方資金往來上百次,金額從0.8元至10000元不等,與民間借貸中正常的交易習慣嚴重不符,故無法認定阿明支付給阿秀的款項為借款,故阿明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經辦法官提醒,雙方借貸關系要以明確的借款合意為基礎,尤其在戀愛、婚姻等特殊人身關系中,主張借款更要有明確依據,否則民間借貸關系將無法被法院認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