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 丁靜)記者12日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送審稿)》正在公開征求意見。『草案送審稿』提出,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停車場,用地采取劃撥或協議出讓方式。
『草案送審稿』提出,北京市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和經營停車場,並給予四項支持。政府可以采取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企業融集資金;獨立建設停車場,可以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新建建築超過停車配建標准建設的停車場和隨新建項目同步建設的公共停車場,給予一定的容積率獎勵;建設獨立停車場和設置臨時立體停車設施的,簡化建設項目審批流程。
用地方面,明確獨立建設的中心城區域配套停車場、駐車換乘停車場、公共汽電車場站和為改善交通管理秩序建設的公益性停車場是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用地實行劃撥或者協議出讓。
業內人士指出,北京市近年來鼓勵社會資本興建、運營停車位,但推動阻力較大。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地區建設用地需要走『招拍掛』,推高了建設、運營成本,社會資本不敢輕易進入。劃撥或協議出讓解決了用地的『後顧之懮』,有助於改變這種狀況。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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