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3日晚,杭州蕭山區交警查獲一起醉駕。司機吳某38歲,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64.2毫克/100毫昇,稱晚上喝了點土燒酒,孩子突發高燒,想了想還是開車送去醫院。目前,吳某已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刑事拘留。
蕭山區交警大隊瓜瀝中隊民警毛澍濤是查處這起醉駕的現場交警,他還原了當時的情況:
3月23日晚上,中隊在東靈路與航塢路路口設卡對過路機動車駕駛員做酒精檢測,先用『紅蜻蜓』(呼吸式酒精快速檢測棒)讓司機對著吹氣,如果含酒精成分,『紅蜻蜓』會一閃一閃;如果酒精含量較大,『紅蜻蜓』就會長亮,我們管這種情況叫『爆燈』。
晚上8點20分,一輛藍色小貨車開來,司機吹完氣,『紅蜻蜓』立即『爆燈』。又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測試,結果是177.2毫克/100毫昇,超過醉駕標准2倍多。司機說晚飯時跟朋友喝了點53度的土燒酒,三兩不到。
我問他喝酒為什麼還要開車?他指了指副駕駛座說,晚上7點老婆接9歲的兒子上完補習班回家,孩子說不舒服,腦袋燙燙的。他趕緊開車帶老婆、孩子去附近衛生院,值班醫生量了體溫,40℃!說要掛鹽水,最好到大醫院,於是他繼續開車,准備到瓜瀝二院。就在離醫院十幾米的地方,被我們查到了。
吳某妻子坐在副駕駛座,我看孩子趴在她懷裡昏睡,就讓她先帶孩子看病,吳某涉嫌醉駕,按程序要帶他去抽血檢查。
我們把吳某也帶到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檢測,結果是164.2毫克/100毫昇,超過醉駕標准2倍。同事通過身份信息查到,吳某之前因醉駕被吊銷駕照,目前屬無證駕駛狀態。按規定,馬上要對他采取強制措施,帶回中隊。
但出於人性化考慮,我們陪他一起去了急診,吳某妻子在窗口排隊,一手取藥,一手抱孩子。我們讓吳某陪著掛號、取藥、等檢查,直到陪他在輸液室看到孩子掛上鹽水,吳某纔跟我們返回中隊。臨走時,我把中隊電話告訴吳某妻子,說最好叫親戚來幫忙,親戚不在可以聯系中隊民警。
大家都為人父母,孩子生病肯定著急,但再急也不能酒後開車,這不僅對自己不負責,更是對家人不負責。當時吳某妻子坐在副駕駛座,抱著孩子,如果發生意外,很容易釀成惡性事故。
記者從杭州上城區交警大隊一位交警那裡了解到,自從浙江省兒童醫院的急診搬到濱江區後,大隊每隔一兩個月就能在市區通往濱江的復興立交匝道查獲一起急著送孩子看病而酒駕的例子,司機基本是爸爸,很多人晚上喝了酒,夜裡孩子突然生病,心裡一急,開車送孩子去醫院;也有的抱著僥幸心理,覺得半夜不會有人查酒駕。